央行下达手机支付最新指导意见 余额宝累计申购不能超1万


2014-10-24 9:40

  近日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该草案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

  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中,以互联网支付为主,其中支付宝、财付通等占据80%的市场份额。

  根据iResearch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手机支付呈几何式增长,同比较2013年成交额放大7倍。而互联网支付尚未翻倍。

  或许,真是因为手机支付的异军突起引起了监管部门的特别“关照”,继而出台指导意见。

  掘金手机支付的参与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机构在手机支付领域中,原本只分远程支付的蛋糕。然而这两年来,支付机构已经不满足于此,开始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尤其是随着二维码线下支付技术的成熟,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抢占手机支付的近场支付市场。商业银行亦是积极迎战,与运营商、手机厂商等一起推动NFC近场支付,支付百科得知,支付宝和微信等机构已经开始试水尝试。

  但监管层对于支付机构、商业银行态度迥异。

  《指导意见》指出,支付机构只在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时,方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商业银行直接发行在付款人手机安全载体内的银行卡(账户)及手机电子现金的近场受理服务,并适用有关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管理规定。

  这样意味着,根据《指导意见》,支付机构同时拥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资质、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才能开展线下近场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有上述两种支付业务资质。

  然而,即使这样,支付机构的近场支付仍难进行。

  记者从一家支付机构的法律人士处了解到;“按照去年已经实施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指导意见》的要求,当地收单要在当地有分支机构落地,支付机构不像银行那样可以设置分行、网点,这对于支付机构来说成本太高,所以,支付机构线下支付基本不太可能。”

  支付百科从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处获悉,这份草案最大的要害在于对第三方支付和转账额度给出了更加小额度的限制。根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

  实际上,除了对转账的影响外,支付百科发现草案还对消费额度进行了限制。草案指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而对于去年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此次草案也有所涉及。

  草案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一位第三方支付独立研究员向支付百科表示,草案若落地,对用户会造成使用上的影响,其中,他特别指出有三大因素:

  1、余额宝的转入转出将受到较大的限制,用户对余额宝等产品的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

  2、余额宝等产品资金将不能直接用于消费。

  3、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转账也将被叫停。

  《指导意见》中,央行为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三者身份给予定位。商业银行在手机支付服务市场继续发挥基础性、推动性作用;支付机构应进一步利用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加强风险管理,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形成对传统支付服务的延伸与补充;银行卡清算机构应继续发挥在银行卡产业链中的枢纽作用,为手机支付业务提供安全、高效的银行卡交易处理与清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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