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美国如何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


2014-10-29 9:26来源:移动支付网

  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之一,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年代里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同样,第三方支付在美国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支付方式,仅PayPal公司一家就在全球20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52 亿个活跃账户,2014 年第二季度交易金额达到550 亿美元,平均每天交易量930万笔,收入19.5亿美元。

  我国将第三方支付业务或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运营主体定义为支付机构,并且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进行特别规制,该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

  美国第三方支付法律机构的业务模式与中国大同小异,其支付体系也是建立在既有的银行账户的基础之上的,用户无法直接通过支付机构的账户存取款项,而必须通过已有的银行账户将资金转入到账户当中用于支付,转入或者收到的款项可以保留在账户内待日后使用。那么,美国法律对于第三方支付运营商又是如何定义呢?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定位——货币转移服务商

  美国监管者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是传统上的银行类存款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美国法上一般被界定为货币转移服务商,应遵守货币转移服务商相关法律制度,并受到各州货币监管者的监管。所谓的货币转移服务,一般指的是“出售或者发行支付工具、储值卡或者为提供转移服务为目的接受货币或者货币价值。”乍看上去这个定义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模式并不完全符合。实际上,在大多数货币转移服务法在最初制定时也确实不是针对第三方支付或者说网络支付业务的。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法律制度——以消费者保护为核心

  1、货币转移服务法

  与银行或者证券监管不同的是,美国在联邦层面上并没有对货币转移服务商进行专门立法监管,仅在反洗钱法中有相关特别规定,因此州立法的重要性在这个领域尤为突出。美国绝大多数州、特区及海外领地均对货币转移服务进行了立法。

  美国各州的货币转移服务法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没有一致的规范,但是其思路却大同小异,即通过对支付运营商实行准入和主体监管的方式来规范支付运营商,提高准入门槛与保护消费者资金的安全是其主要的关注点。

  2、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利用用户资金进行获许投资范围内的投资活动,但是由于投资收益等问题,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选择将所有的用户资金以存单等形式存放在受存款保险保护的商业银行。

  3、反欺诈法律制度

  支付领域的消费者保护规则主要是指反欺诈的相关规则,在美国法下主要是《电子资金转移法》及其实施细则E条例、《借贷真实法》及其实施细则Z条例。

  EFTA/E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电子资金转移,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互联网,还包括通过自助取款机进行的交易和通过借记卡进行的零售交易。对于以上 交易,该法案保护消费者不受非授权交易的损失。

  TILA/Z主要适用于信用卡交易,与EFTA/E模式不同,在TILA/Z下,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即使消费者未及时向银行报告非授权交易,消费者承担的损失最大也不超过50美元。另外,在TILA/Z下,如果卖家没能履行约定,即使在授权交易中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付款,这对于防止买家欺诈是非常重要的。

  这两部法案在第三方支付的商业模式当中仍然有适用的余地。

  4、其他法律制度

  货币转移服务商虽然不是一般金融机构,但是也负有保存交易记录以及反洗钱的义务。按照《统一货币服务法案》,货币转移服务商必须保存相关交易记录并供监管机构年度检查和抽检使用,并且向洗钱监管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联邦货币报告等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实际上这些义务主要是由联邦立法规定的,州立法大多数采用复述甚至是直接引用联邦立法的形式。

  此外,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也是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Gramm-Leach-Bliley 法案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非公开个人信息,除非金融机构已经在披露前给其客户提供了拒绝披露的机会且而客户并没有拒绝其披露有关信息。2009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的第五部分再次明确了金融机构最低限度的个人数据保护标准,规定除非征得消费者同意,否则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地、间接地或通过一个附属机构,将非公开的个人信息透露给没有关联的第三人。然而,这些隐私权保护的法案都仅适用于“金融机构”,而货币服务机构或者说货币转移服务商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在美国法上仍然存在争议。为解决这个问题,奥巴马政府提出了《消费者隐私权利法案》以谋求实现对个人隐私权利的概括性保护,但该法案目前仍未成为正式。

  三、结论

  综上所述,美国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核心为消费者保护,特别是保障消费者预存资金的安全,州和联邦的监管者为此引入了包括准入审查、保证金与最低净资产要求、获许投资限制、检查与报告制度、过桥保险、隐私权保护以及反欺诈规则等一系列消费者保护规则。即使如此,由于缺乏针对第三方支付特点的专门立法,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仍然不够成熟、存在漏洞,但整体而言消费者权益受到了较好的保护。

    移动支付网(微信号:mpaypass)移动支付产业第一微信公众平台。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22 移动支付网    粤ICP备110613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
深圳市宇通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宝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C座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