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德支付因反洗钱违规被罚25万 多名责任人同时被罚


2017-2-14 11:40

近日,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于今年1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身份交易报告”被给予行政处罚。中国支付网了解到,这也是央行今年开出的第11张罚单,杉德支付也尚属首次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处以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4万元罚款。

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去年8月在央行做出的首批续展决定中被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目前杉德支付拥有全国范围的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以及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在内的4项业务许可。

去年8月,上海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11月初又将法定代表人由“丁萍”变更为“沈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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