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科技司李伟:坚持稳中求进 开创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新局面


2018-1-9 14:28

十八大以来,金融业信息技术成果显著。进入新时代,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与要求。新形势下,人民银行科技司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部署和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以创新金融科技为着力点,加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顶层设计,积极探索、研究、推进新技术应用,深化落实“供给侧”改革要求、加强金融标准供给,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供技术保障。

金融业信息技术成果显著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在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宏观调控信息化和监管科技应用、普惠金融创新、网络安全保障及信息技术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

1.金融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信息化和监管科技水平持续提升

建成、升级改造、投入运行了一系列重要信息系统,中央银行管理运行的金融信息基础设以及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和外汇等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建成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监测管理、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升级和上线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等重要系统,初步构建了涵盖反洗钱、银行业务、资本市场、保险业务的监管体系。全面完善了个人、企业(含小微企业)信用报告。监管科技能力显著提升。此外,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运行平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诉分办、转办的电子化和规范化,集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信息服务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统一票据交易平台正式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联)上线运行。

2.金融普惠发展的创新活力日益增强

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创新明显、成就显著。各主要金融机构积极顺应发展趋势,制定了互联网金融整体发展策略,在电商、互联网融资、互联网保险等领域加速布局,初步形成普惠金融新局面。引导超过1400家小微金融机构通过汇聚方式与人民银行联网联通,实现了金融网络接入平台资源共享。移动金融和支付技术管理不断加强,建立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平台(MTPS),全面推进银行卡从磁条卡向金融IC卡迁移。截至2017年8月,累计发行超过33.4亿张金融IC卡,其中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芯片和密码的金融IC卡超过1.2亿张。

3.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金融业网络安全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发布银行、证券等级保护系列标准,制定和推广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和安全检测大纲,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灾难备份中心整体布局指导意见,发布金融业电子认证服务规范。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术能力,基本建成覆盖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和终端等领域的端到端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

4.金融信息技术治理体系不断优化,金融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

金融信息技术监管体系和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截至2017年底,共制定金融标准200项,其中,国家标准53项,行业标准147项,覆盖领域持续扩大,标准内容由信息技术规范向业务和管理领域拓展。建立金融标准认证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检查评估,参加了22个ISO/TC68国际标准工作组。

“十三五”金融创新和应用金融科技建设思路

现代金融业是数据密集型和科技驱动型行业。金融科技创新呈现出了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场景丰富化、服务精准化等特征,给金融业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为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应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风险与监管的关系,在深入挖掘科技驱动金融创新发展潜力的同时,合理采用监管沙箱、穿透式监管等手段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地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和合规的效率。

党的十九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新时代下,人民银行科技司将按照金融改革发展要求,抓住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机遇,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深入研究金融科技模式、产品、结构和流程,进一步梳理金融科技的业务实质与风险特征,从而明确创新管理准则、目标和流程,制定创新验证与风险评估规程,引导金融科技创新正确应用。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探索架构优化升级,完善有力、有效、科学地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管理框架。

同时夯实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加快落实金融标准化和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在金融监管政策和其他相关金融政策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的条件下,加强统筹协调,提升金融信息技术治理水平,助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到“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安全稳定、技术先进、集约高效的金融信息技术体系。

“十三五”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责任与使命

“十三五”期间,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既面临经济金融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及复杂风险防控和网络安全形势的挑战,又存在金融与信息技术融合加速创新发展的机遇。牢记初心,锤炼匠心,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是新时代下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金融业科技人的责任与使命。

1.完善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夯实服务实体经济基石

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是金融业创新发展、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及精准扶贫、绿色经济发展等的基石。按照“三个统筹”原则,“十三五”期间,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将从全国性和公共性、部门性、互联网属性三个维度进行统筹规划,加强业务链条中各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金融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加强银行卡支付清算和人民币国际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平台建设。建设银行间市场新一代交易平台。建立覆盖全市场、穿透式信息的交易报告制度,建设场外衍生品交易数据库。加快法定数字货币系统建设。建设证券期货交易所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平台、转融通证券借贷平台、柜台交易系统。建设账户业务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金交收平台和资本市场交易公共支付平台。

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金融业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建设金融大数据分析及服务平台。建设第二代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推广反恐怖融资和反欺诈系统的应用。建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和存款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第二代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动态调整和优化外汇管理数据仓库内容和基础数据标准。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建设第二代征信系统。

推动各类金融产品登记系统建设标准统一,推进数据集中与部门间互联共享,研究同类型产品登记的优化整合。加快互联网金融统计与监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互联网金融综合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平台。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平台。

2.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加强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2017年6月1日起,网络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针对一些机构和部门网络安全风险意识淡薄,金融网络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金融网络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等问题,新形势下,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一行三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发挥金融网络安全联系会议、信息通报机制作用,落实金融网络安全监管政策,逐步完善安全技术防护体系,通过建立金融业网络攻击行为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健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灾备基础设施与应急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金融业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加快安全可信产品推广应用等,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处置金融业重大与共性的网络安全问题。

3.坚持稳中求进,支持金融科技创新

当前金融科技发展迅猛,信息技术深刻影响金融业态。但金融科技的本质归根到底是金融,金融的天职和宗旨还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科技就是运用信息技术为金融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为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期间应遵循求实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和监管匹配原则,坚持需求引领,推动新技术应用,稳步推进系统架构和云计算技术应用研究。坚持普惠民生,引导金融机构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探索金融与政府、医疗、教育、财税等领域的数据共享模式,提升金融公共服务能力。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运作、技术应用和产品创新,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强区块链基础技术研究,探索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推动金融监管模式创新,持续跟进金融科技发展趋势,适时开展新技术在金融业的试点应用。

4.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升监管科技水平

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带来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基础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为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金融科技安全的基础上,不断追求创新效率,建立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的体系,同时探索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穿透式监管方法,加强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提升金融风险甄别、防范与化解能力。在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风险与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监管科技水平。

5.优化金融标准化体系,保障金融标准有效供给

2017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从加强金融标准实施、加大金融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规划、制定、实施”相协调的一条龙机制,同时开展金融标准化课题研究,突破强制标准,进一步完善金融标准化体系,促进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云计算等关系安全生产、普惠金融急需的标准,将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尽早编制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对于生物身份识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部分新技术标准,将探索先行先试,协调推进相关标准研制。同时,持续推进金融国际标准化,完善我国金融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的战略和策略,在第三方支付、移动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数字货币等重点领域争取更多国际标准研制。为提升金融服务的管理水平,于国家认监委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之际,将国际知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标准引入金融行业,通过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促进金融服务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6.完善金融信息技术治理,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

为有效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十三五”期间将构建金融业信息技术治理新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同时探索构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的机制,推动金融控股公司信息化建设。优化信息技术治理组织架构与决策流程,完善信息技术监管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支持新技术应用的组织机制。优化金融信息技术资源配置,加强金融监管部门间、金融机构间合作和资源共享,规范外包服务,研究建立金融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和科技公司共同参与的交流合作机制,构建高端金融信息技术智库,研究科学合理的信息技术成本核算与分摊方法,探索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输出模式,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科技人员评价和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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