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网贷机构存管银行不在白名单内,将给予6个月整改过渡期


2018-4-3 9:24

此前,《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采用“白名单”制,在互金协会进行统一公示。随后,《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P2P网贷机构需与通过测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只签订存管协议无法通过验收

从日前全国首个对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和备案工作进行宣讲的城市广州来看,在资金银行存管方面,根据《广州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网贷机构仅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将无法通过验收,除签订协议外,网贷机构还应上线银行存管,方可予以验收,且存管银行还应在银监会银行存管“白名单”内。

网贷机构最迟申请验收时间不能晚于4月25日

根据业内对广州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的透露,网贷机构最迟的申请验收时间不能晚于4月25日。而眼下,已经步入4月初。网贷机构一旦申请验收逾期,就将意味着平台放弃申请验收及备案资格。

备案数量无要求和限制

从广州对网贷相关宣讲来看,整改验收将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监管要求开展,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没有数量上的要求与限制。

已存管,但存管银行不合格,自白名单公布日起,将给予6个月过渡期

眼看备案大限将至,如果网贷机构合作的存管银行不在银监会的白名单之列,来不及整改怎么办?对此,根据广州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主管部门将给予6个月(白名单公布之日起)的整改过渡期。

鼓励网贷机构备案后股权3年内不转让

网贷行业股权稳定性或将提高。为杜绝网贷机构备案后“买卖壳”炒牌乱象,防止部分小平台在备案成功后成为售卖主体,影响行业监管秩序,《广州市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方案》方案还明确鼓励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提交在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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