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克奥博:防控金融风险背景下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8-5-8 18:32

文 |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执行秘书长、研究员 厉克奥博

过去两年,消费金融伴随金融科技和大数据的蓬勃发展,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行业的业态不断丰富,在传统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信贷服务之外,各种互联网金融属性的消费信贷服务也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在大量长尾人群得到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金融乱象,尤其是在宏观的居民杠杆率快速提高后,消费金融行业如何合规发展成为监管层和从业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消费升级助推消费金融快速发展

消费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一是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后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积极调整,二是得益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持续快于GDP的增长速度,这使得百姓的消费需求被激发,百姓的消费能力在增强。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指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突出体现了我国经济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要更多地依靠消费而非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表明我们需要依靠消费的基础性需求拉动,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进而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随着我国大规模工业化阶段的完成,温饱型消费支出逐渐饱和,传统行业的过剩供给已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供需的不平衡性、不充分性正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掣肘。此时,必须要同时解决供给端和需求端存在的问题: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降低企业发展的制度成本,激发通过技术创新带来的产品升级换代;需求端则体现为增加居民收入,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从而满足百姓为实现美好生活所必须增加的教育、科技、文娱休闲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可以看出,消费的提高不仅意味着需求的增长和升级,同时也意味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带来的供给体系层次和技术的提高。因此,无论从发展阶段还是发展目标来看,消费都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是经济成功转型和将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工具。

在这个发展阶段,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已成为各界共识。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部署消费升级来引领产业升级,并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来增加新供给,满足创造新消费,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为更有效解决居民当期收入对即期消费的约束问题,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结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快发展服务消费。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明确肯定了消费市场的深刻变化、消费业态的多样性、消费市场的广阔性。

快速发展背景下的监管需求

在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金融科技不断涌现、消费观念转变的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乱象也逐渐凸显,包括消费信贷商的欺诈、不文明催收、费率过高等问题,也包括其他各种非正规的有违法律和道德的借贷行为,尤其是2017年居民消费贷款激增、杠杆率飙升之后,消费金融行业中宏观上和微观上的问题互相放大,对消费金融的监管成为舆论和政府高度关注的话题。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CCWE)发布的《2017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居民消费信贷(住户消费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规模的24.8%,规模为306692.22亿元,其中短期消费贷款和中长期消费贷款规模分别为65594.24亿元和241097.9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分别为5.29%和19.46%。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房地产去库存导致的居民杠杆规模扩大,中长期消费贷款规模急剧攀升,而最能体现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增长的短期消费信贷市场变化趋势则较为平缓,如若去除住房等中长期贷款,真正意义上的消费信贷规模仅为5%左右。事实上,消费信贷业务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做的,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发达,个人征信的单位资金成本远高于企业征信的单位资金成本,金融机构不愿面向个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发放贷款,大量的普惠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当前,随着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风控系统的不断成熟,消费信贷正越来越呈现出普惠金融的特点,服务人群不断下沉,贷款利率逐年降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消费金融行业可以放松监管。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产信贷规模及地方债规模均出现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消费信贷尤其是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极其迅速。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7年的金融工作会议反复强调,2020年之前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防控金融风险。对于消费金融行业来说,既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业目前总体发展是健康的,居民消费杠杆率是安全的,发达国家的经验也告诉我们,金融危机往往是由企业部门过度借贷导致而不是居民部门;同时也要警觉行业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对于消费信贷中部分存在的金融套利、底层资产不清晰、过度金融创新、侵犯客户隐私等行为采取零容忍的监管态度。

对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

结合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现状,笔者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监管政策的制定。目前中国消费金融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尚处于政策监管空白期,相关职能部门对监管范围没有清晰的界定,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管理衔接不到位,相关监管政策缺失,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造成很多消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就开始运营,导致消费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影响行业的声誉和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完备的个人征信系统。当前中国征信体系还比较单一,离多元化格局距离甚远,主要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数据库为主,第三方征信机构虽然发展迅速但体量有限。政府必须加快征信技术和征信方式的改进,支持信息共享,保障信息安全,为消费金融向着普惠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人民银行年初批准设立“百行征信”是在这方面非常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希望这个新的信用体系未来能对更多机构开放,实现数据共享。

第三,回归消费本质。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于消费金融来说,必须要让金融服务消费。消费金融发展重在场景,应着力避免消费信贷中的套利行为,杜绝将消费信贷用于金融投资进而增加系统性风险的行为。

第四,加强风控管理。消费金融公司在确保客户质量的同时,做好借款人的资信审核,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了解借贷者风险,防止借款人信用在不同借贷平台重复使用,甄别部分信贷咨询中介机构帮助借款人作假的不当行为。同时要加强贷后风险管理,分阶段了解客户信用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并采用浮动利率,引入保险机制,以较好地规避风险。

本文转载目的在于知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刊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22 移动支付网    粤ICP备110613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
深圳市宇通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宝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C座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