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支付牌照唯一获得者广物被央行处罚 改名粤通宝


2018-6-1 17:23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小P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东广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通宝)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罚款3万元。据了解,粤通宝所持牌照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广东广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正式改名为广东粤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除名字变动以外,股权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原来的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变为广东联合电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广东联合电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又由广东省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物金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参股。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5%,广东广物金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广东省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其中,持股比例最高的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又是由多家交通企业共同参股,包括广东省交通集团、广物集团、羊城通、深圳高速等。

2014年6月,广物以两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向央行申请支付牌照,其中“广物支付”申请“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三类牌照,广物电商申请“广东省内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牌照。2015年3月,广物电商取得预付卡牌照,这是央行继2014年7月下发一批牌照后,最新一批牌照发放,仅广物电商一家获得。广物支付则未出现在央行获批名单中。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粤通宝获得预付卡牌照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有意将此牌照打造成“粤港澳一卡通”,用5年时间将广州的羊城通、深圳的深圳通、香港的八达通等交通卡整合为一体,成为两岸三地通行的便捷支付卡。虽然会面临着业务并购、货币汇兑等难题,但也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现如今,粤通宝的控股方由多家交通企业参股,似乎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业务并购、货币汇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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