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拟进行四类分级管理 行业监管前景逐步明朗


2018-7-23 17:26

7月23日,十字财经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即将落实的187条网贷备案验收细则中或将涉及对所有平台分级管理,P2P平台或将被分为合规、整改、兼并、清退四大类。圈定范围之后,将对行业提出更具体的准入细则。

此前,有消息称,监管方或将于7-8月间落实187条的网贷备案验收细则。“187标准”是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称“全国整治办”)指导下制定的关于网贷和P2P的统一细化操作的专项检查标准,初步涉及187条,主要是利用穿透式监管的办法,力求对机构全覆盖,实施监管。

“合规和整改的两类机构将进一步被纳入规范的范畴,而兼并和清退则是以不同形式退出市场。”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

由此可见,这一轮“爆雷潮”所引发行业洗牌虽然对网贷行业头部企业也构成了一定影响,但从更长的时间维度来看,行业的急剧洗牌反而能够加速推动头部企业获得合规性背书。而因为“兼并”类平台的存在,头部企业或许进一步拥有了行业整合的空间。

“而之所以在‘清退’之外,还有‘兼并’这种形式的设计,是因为监管考量到,对于那些遵循监管原则、有真实资产、有道德底线的平台,一方面应该给予经营者安全下车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为投资人利益制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缓冲地带。”上述人士表示。

此外,一位接近金融办人士向十字财经表示,目前出现问题的互金平台,大多数存在假标、自融或通过资金池和资产池模式进行期限错配的情况,本就不是合规的平台。而即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号称“良性退出”的平台,但大多数的“良性退出”,无论是从自己本身的运作模式,还是从清退过程中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而言,都很难言“良性”。但尽管如此,出现兑付危机的平台中亦不乏因为行业的整体流动性危机而被误伤的企业。而在未来的互金整治过程中,这部分企业不应该以经侦立案等形式强制清退来简单处理。

“经侦一旦接入,就会立案调查。如果针对所有有问题平台都采取经侦立案的一刀切方式。行业就只能消失,也不会有新的参与者再参与进来,这对行业发展而言是灭顶之灾。”上述接近监管人士坦言,这也是针对问题平台要分级处理的初衷,“这对投资人而言,其实并非一个好的维权方式。案件进入司法流程,没有人会花时间精力去帮助每一个投资人将资金一笔笔地追回,所以最终的结果来看,投资人也一样很难把资金拿回来。”

显然,时至如今,在集体爆雷的声势之下,口口声声的“正能量”已经无法取信于投资人。不少平台开始自我增信以期绝地求生,倾覆式的行业危机之下,上市似乎成为了离开这波挤兑潮的诺亚方舟,品钛、凡普金科等互金企业选择了提速上市,而已完成上市的拍拍贷则选择增资注册资本金提振投资者信心。

P2P这个行业真的一无是处吗?

它曾经带来过价值。虽然这一点,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

过去的十年里,P2P之所以能够一种野蛮生长的姿态在不断洗牌中日益壮大,很大程度是因为其解决了市场的一个巨大痛点,一方面覆盖到了银行解决不了的小微企业或征信空白的个人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带来了高于银行等传统金融主体的利息回报,实现了“普惠”。

时至如今依然需要强调的是,真正的P2P承担的是“信息中介”的职责,投资资金与资产也应该严格一一对应,而P2P或者网贷行业之所以长期以来被污名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目前出问题的一些所谓网贷平台,都不是真正的p2p平台。

回望十年发展,此际行业需要的,到底是一场生死判决,还是去伪存真?

无法讳言的是,行业监管已进入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时期。

时至如今依然需要强调的是,真正的P2P承担的是“信息中介”的职责,投资资金与资产也应该严格一一对应,而P2P或者网贷行业之所以长期以来被污名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目前出问题的一些所谓网贷平台,都不是真正的p2p平台。

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都存在着现实的困境。一方面,法律法规而言,有原则,没规则,导致地方金融办在监管的落地执行中无法可依,大部分出事的所谓P2P,其自身经营模式本就涉及违法犯罪,而之所以能够长期浑水摸鱼,很大程度也是因为监管政令的长期不明;而另一方面,从落地执行层面而言,人手和技术能力的不足是使对市场监管难以做到实时监测。

“监管部门对互金领域的监管也没有经验,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的认知甚至落后于市场机构,需要在摸索中调整优化进步。”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不过所幸,一切都在慢慢向好,“一方面,政策在逐步明朗,另一方面监管也意识到了自身的能力瓶颈,现在各地金融办也在逐步引入阿里、腾讯等巨头的金融科技能力来助力互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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