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交通罚款遇尴尬 南昌市有望推出电子支付收款码


2018-8-7 11:00

随着南昌市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加大,交警每天现场处罚违法群众,但经常遭遇尴尬:很多群众习惯使用电子支付,身上不带现金,而交警不能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罚款,导致罚款20元要等群众换现金才能处罚。8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目前省公安厅交管局正与财政厅协商,有望近期推出交警现场处罚使用的电子支付收款码,解决这一难题。

“我在赣江中大道上骑电动车走了机动车道,被交警查获后要罚50元。”邬先生说,他日常现都使用电子支付,没带现金,想用微信支付被交警拒绝。“交警称,目前不能用电子支付方式,只能收现金,我只能去附近兑换现金缴罚款。”邬先生在附近转了一圈没找到小店,一直到红谷中大道才兑换到现金缴罚款,一来一回花了半个小时。

不少群众与邬先生有相同遭遇,有群众表示,为什么现场罚款不能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群众的麻烦呢?

记者采访交警时,交警也满腹委屈。

“有时为了收20元罚款,要等两个小时。”红谷滩交警大队交警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交警不能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接受罚款,但目前没有统一的收款码,只能收现金。“我们每天处罚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起中最少有3起,群众没带现金,要求电子支付。我们只能请他们找附近群众或去小商店兑换。这一等,短则十几分钟,长则数小时。我们多次向上级反映该问题,目前还未得到解决。”

目前,电子支付使用广泛,连车管所收取机动车牌证费、驾驶证考试费等都能用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什么交警现场处罚不能使用电子支付呢?

对此,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车管所收取的费用和现场罚款的性质不一样,罚款是非税收入,必须直接进财政专项账户,此前不允许从第三方支付中转后再进专项账户。”现已收到了不少基层交警的反映。为解决这一难题,省公安厅交管局正与省财政厅协调,等制作出统一的电子支付收款码,下发至全省各交警支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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