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盯上街口支付“台版余额宝”


2018-8-29 9:14

街口支付宣布将推出「台版余额宝」的「街口托付帐户」,但打出「保障年收益」、「复利计息」、高于定存利率等话术,已有违反相关业务法令之虞。金管会强调,电子支付储值帐户与银行存款帐户不同,无法支付利息,将要求街口支付详细说明、详细检视活动是否违规。

街口支付27日宣布,将于9月3日推出「街口托付帐户」,新闻稿中标榜「保障年收益1.2~1.8%」、高于定存利率,享余额随时进出,且採「复利每日计息、每日给息、每日利息自动滚入本金再赚利息」等宣传字眼,号称为「台版余额宝」。

庄琇媛表示,街口支付初步回应,此次活动属于「行销活动」,目的为鼓励使用者开通街口电子支付帐户、完成实名验证、并约定连结合作银行存款帐户,街口支付将依帐户余额给予回馈。此次行销活动均由街口支付自行办理,未与证券投信业者合作。

针对「街口托付帐户」活动内容,庄琇媛表示,已请街口支付提出完整活动细节,将详细检视是否符合电子支付机构相关法令。她指出,电子支付机构经营代收代付、储值等业务,与银行经营存款业务不同,无法支付利息,不宜以利息或保证年收益方式行销。

据「电子支付机构业务管理规则」第11条规定,电子支付机构不得以津贴、赠与或其他给与方法吸收储值款项。而银行公会订定的「电子支付机构从事行销活动自律规范」第5条第1款中,亦规定电子支付机构从事行销活动,不得以行销给与方法吸收储值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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