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恒达支付因违反“2号令”被罚 曾更换法定代表人


2018-11-27 10:43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小P

2018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称“央行营管部”)发布新罚单。中信恒达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恒达支付”)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营管部罚款人民币1万元,处罚日期为2018年11月13日。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恒达支付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01万元人民币,是中信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

在2013年获得支付牌照,被央行准许在北京市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并在2018年1月6日顺利续展。

可以发现,恒达支付的法定代表人前后发生了变化。原法定代表人为李帆仅占股0.01%,而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却为葛乐,葛乐此前就担任了天津市崇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兼任恒达支付法定代表人也不足为奇。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李帆目前仍在恒达支付担任高管。

另外,恒达支付的公司名称也更换了两次,从最初的北京恒达万华商业经纪有限公司更换为北京恒达万华支付有限公司,到如今的中信恒达支付有限公司。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前多次更换法定代表人的陕西易通商联不同,央行披露的恒达支付信息与企查查等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上披露的恒达支付信息一致,也就是其并未出现违规更换法人代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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