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李东荣:从金融电子化到数字化金融


2018-12-6 14:43

一部人类金融发展史,也是一部不断伴随着科技进步的历史。基于共同的数字基因,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创新一直是人类金融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和典型特征。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在科技创新应用方面既是积极推动者,也是直接受益者。随着全球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业已先后经历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的阶段,正向数字化、移动化、智能化的更高阶段迈进,行业总体科技水平和应用创新能力已居国际先进行列。重温这段激荡人心、成就斐然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科技在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国家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具适应性和有效性的金融服务。

改革开放初期的金融电子化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末,我国金融业在核算工厂、联行业务等早期技术应用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金融业务电子化和自动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金融系统电子化领导小组,确立了“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基本实现电子化的总体目标。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战略任务,要求加快人民银行卫星通讯网络的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实现联行清算、信贷储蓄、信息统计、业务处理和办公的自动化。1994年,人民银行召开首次科技工作会议,确立了在更大范围采用信息技术的任务目标。可以看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是在国家统一部署和统筹引导下,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和实施。在这个阶段,金融业主要依托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提升传统金融业务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一是操作电子化。早期的计算机设备价格昂贵,处理能力有限,内存空间较小,但在重复性强的记账、算数等业务处理方面,较手工操作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因此,上世纪80年代,金融业作为民用领域较早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行业,开始聚焦于用敲打“键盘”的电子化操作替代拨弄“算盘”的手工操作。1993年,人民银行开始推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化,银行业尝试使用386型计算机进行业务处理。此后,部分银行建立了“以账务为中心”的第一代核心业务系统,探索实现“集中处理、统一核算、综合网点、综合柜员”的业务目标。除了银行业之外,证券、保险等行业也加快了电子化建设步伐。1993年,全国电子证券交易系统(NET系统)开通,实现了异地直接报盘、卫星双向通讯传输、电脑自动撮合等业务功能。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成从承保到理赔的系列电脑软件开发,并开通货运险电子信箱系统。

二是系统联网化。随着电子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金融机构通过人工进行跨机构和跨地域数据传输、信息交换、业务流转的传统方式已经难以适应业务需求,逐渐成为阻碍业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短板。实践操作中甚至出现了“天上三秒,地上三天”的现象(即人民银行通过卫星通讯网络很快就处理完的业务,却因为与商业银行依旧采用手工衔接,一笔款项需要几天后才能到账)。因此,改善信息通道、推动系统联网成为金融电子化建设的紧迫需求。1989年,人民银行启动全国电子联行项目,利用VSAT卫星通讯技术建立专用卫星通讯网,建成了我国第一个全国大集中的处理系统。1993年,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在全国推广,逐步代替了电子联行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与商业银行系统联网交易,每笔业务完成只需十几秒,极大地加快了异地支付和处理的速度。从处理规模、效率和成本上看,该系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此外,人民银行还建立了金融城域网、第一代会计核算系统等金融公共基础设施,构筑了金融电子化网络框架。

三是标准统一化。电子化和联网化显著促进了金融业升级换代,但囿于缺少统一标准,各类系统和机具设备仍存在各自为战、联而不通的情况,客观上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1988年,为统一规划、管理和协调金融电子化建设,制定金融电子化统一政策和标准,人民银行成立了中国金融电脑公司(1990年更名为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1991年,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行长会议明确提出,金融电子化建设必须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协调。同年,第一届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负责金融业标准归口管理。银行卡就是标准统一的成功案例。早在1985年中国银行在珠海首发了国内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随后各银行相继推出借记卡产品,但各行发行的卡片只能在本行受理终端上使用,一卡一机、一柜多机的情况普遍存在。1993年,为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国务院启动了金卡工程,推动银行卡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发卡银行之间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随着2002年中国银联成立,金卡工程成效彰显,银行卡用卡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用卡的积极性和便利性不断增强,“一卡在手,走遍神州”成为现实。

综上所述,受益于改革开放和技术进步,我国金融业锐意改革,攻坚克难,深入探索金融电子化建设之路,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手工到电子、从单机到联网”的历史性突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九五”期末,银行电子化营业网点的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柜员业务全部实现了自动化处理,各类银行卡超过1.8亿张,交易量突破2万亿元,证券、保险等行业电子化水平显著提升,为下一阶段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世纪金融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

进入21世纪,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特别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日益深入,金融业进入了金融信息化新阶段。这一阶段,金融业主要依托信息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科技手段,推动业务数据逐步整合集中,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战略任务。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均强调了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的任务目标。在顶层设计的指引下,金融信息化建设由此迈入快车道。

一是数据集中化。在金融电子化阶段和信息化阶段初期,各金融机构以便利业务操作和客户交易为主要目标,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普遍做法是分别开发、独立运行、分散管理,导致系统联通性和业务集中性存在一定欠缺。特别是随着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的金融交易大幅增加,不同系统间交易数据不同步的“单边账”情况日益增多。在这种背景下,自20世纪末,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开始数据大集中的进程,探索推动系统集中部署、客户集中管理、网点集中联网、账务集中处理。受限于当时计算机设备发展水平,多数金融机构早期主要是推进部分集中或以省分行为主的省域集中。2002年,工商银行完成了全国数据大集中“9991工程”,将全国各分行、中心、地区行、营业网点核心业务的处理存储整合到北京和上海两大数据中心。此外,多数证券公司统一了业务运营系统、业务支撑系统及管理支撑系统的数据接口规范,缓解了因业务快速发展而长期积累的数据孤岛问题。保险业通过数据大集中,加强了对分支机构和业务风险的统筹管理能力。

二是渠道网络化。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金融业不断探索开拓客户服务新渠道,并逐步从邮件、电话向互联网发展。21世纪初,各银行的网上银行建设开始起步,早期主要提供账户查询类服务。随着网络环境优化和客户接受度提高,转账汇款、基金、外汇、理财、缴费等各种业务纷纷“触网”,实现了我国银行服务水平的一次革命性飞跃。与此同时,证券、保险等行业也在加快网络渠道建设。2000年,证监会印发《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20多家证券公司当年获准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同年,全国主要保险公司全部开通互联网主页,实现客户投保、咨询、报案和理赔查询等服务在线化,提升了保险服务能力和客户辐射面。继互联网技术之后,移动互联网技术蓬勃兴起,“无移动、不金融”成为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又一重要特征。2011年,人民银行顺应国际银行卡和移动金融发展趋势,在全国范围内启动银行卡芯片化迁移工作,注重金融IC卡与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的结合,加强移动金融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了金融服务渠道多样化。

三是管理信息化。以数据大集中为契机,我国金融业改变了机构内各部门各层级间条块分割的局面,使经营管理方式由传统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发展。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始积极探索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2001年,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在国家部委中较早实现了公文无纸化传输。各金融机构也相继研发了办公自动化、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金融管理流程和水平。2000年以来,人民银行组织建设了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等业务系统,不断提升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信息化水平。各金融监管部门也开发上线了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监管信息系统、信息登记系统和检查分析系统,构建了涵盖银行业务、资本市场、保险业务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了金融监管效能。此外,货物贸易、资本项目、服务贸易、个人外汇、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等外汇业务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外汇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四是安防综合化。随着金融业信息化程度和数据集中度不断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组织性更强、破坏性更大,单一性防御系统逐渐难以满足全面安全防控的复杂要求。相应地,金融业网络信息安全防控范围持续扩大,逐步涵盖数据存储安全、传输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等领域。为此,人民银行积极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通过制定规范、加强检查、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等级保护等措施,建立健全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银行业灾备体系建设为例,2006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业灾备建设模式和策略、核心业务系统灾备级别、灾备演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灾难备份中心整体布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灾难备份建设的政策指导。

经过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多年的共同努力,金融信息化阶段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从业务信息化到管理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截至“十二五”期末,金融统计、大小额支付、会计核算、国库、征信、反洗钱等关系到国家经济运行、宏观调控、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的金融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共制定金融国家标准53项、行业标准126项。主要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达21.6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2.1%。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等证券期货业服务平台陆续建成,网上交易站点数超过5000个。全国车险信息公共平台建成,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上线,采集登记约3.83亿张有效保单信息。

面向未来的数字化金融前景广阔

历史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辩证统一。近年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数字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世界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新动能。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2.9%。在金融信息化继续深入发展的基础上,以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智能金融等为代表的金融新业态、新应用、新模式正蓬勃兴起,我国金融业开始步入一个与信息社会和数字经济相对应的数字化新时代,呈现出更加广阔的前景。

一是科技驱动更加明显。从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到数字化金融,科技在金融业的作用不断提升,由最初的辅助、支撑作用,逐步转变为驱动、引领作用。随着数据资源的积累、理论算法的演进和计算能力的提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与金融业紧密融合,金融功能的实现形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模式和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式也相应发生深刻变化。

二是需求引领更加突出。数字化金融注重围绕实体经济需求特别是普惠金融需求,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源配置精准化、业务流程自动化、风险管理实时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业务与场景的广泛结合、技术与流程的有机整合,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规模、效率和质量,增强数字化金融供给对多层次实体经济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是行业生态更加开放。在公平、开放、联动、共享的数字化时代,封闭式、割据式的经营发展思路将难以适应时代要求。在数字化金融阶段,金融业分工日趋专业化、精细化,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被拉伸,各类从业机构注重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设兼具包容性和竞争性的金融生态圈。

四是风险治理更加重要。数字化金融不会改变金融功能属性和风险属性。由于数字化时代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数字化金融领域更容易产生业务、技术、网络、数据等多重风险的叠加效应,风险发生的隐蔽性、突发性和扩散性将更为突出,对金融监管和社会稳定将提出更多新的挑战。因此,更迫切需要建立包括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在内的多层次治理体系,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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