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助力开放银行发展,《消费者数据权利法》即将全面实施


2019-10-25 12:03

近些年来,随着金融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用户数据的价值日渐提升,如何有效管理和利用数据也成为了监管机构和从业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

上周起,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开始对相关企业进行意见征询,了解市场对即将生效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数据权利法》(Consumer Data Right)的看法,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但其实,澳大利亚对消费者数据保护的探索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

2017年7月20日,时任澳大利亚财务部长Hon Scott Morrison委托Scott Farrell对澳大利亚"开放银行"事务展开评审讨论,为澳大利亚"开放银行"发展建言献策。2018年2月9日,澳大利亚《"开放银行"审查报告》正式发布,并对公众开放意见征询。2018年5月9日,澳大利亚政府审核同意了审查报告及后续意见的反馈结果,同意构建消费者数据权利保护法并将其适用于"开放银行"业务。

澳大利亚政府表示,颁布《消费者数据权利法》是为了赋予澳大利亚居民更多的数据管控权,允许其选择授信机构/平台自主选择分享数据。

未来,银行/机构只有在征得消费者同意之后才能共享数据,而本项知情同意授权的有效期只有12个月,而消费者有权要求在不再使用其信息时删除数据。此外,授权使用其数据的机构必须确保不会将任何可识别的数据出售给第三方,同时必须确保共享的任何客户信息都不会用于识别其他人或获取有关第三方的信息。

据悉,这项法案将首先在银行业(开放银行业务)、能源与电信领域试行,随后逐步推广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

2019年7月开始,澳大利亚主要银行被要求提供有关信用卡、借记卡、存款和交易账户数据,抵押贷款数据则要在2020年2月1日起开放。而从2020年7月1日起,所有《"开放银行"审查报告》中提及的产品数据都要实现开放。其他规模较小的银行在落实数据保护法规方面,可以享受比大型银行机构晚一年的宽限时间。

具体的监管工作将由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和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共同负责。如果有关机构违反了此项数据隐私法规要求,则可能面临1000万美元或者机构年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

如今,在相关"开放银行"监管政策的推进之下,欧洲的消费者数据已经逐步开始合理有序地实现从大型银行到中小型金融科技平台的自由流动。而不少国际金融科技企业家认为,澳大利亚似乎还没有为这个即将到来的银行业新时代做好充分准备。因此,他们建议澳大利亚从业机构加紧就相关的行业互信、协作与数据安全等方面积极展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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