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姜上璞: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建议


2019-11-7 15:28

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关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唇枪舌战一直就没有消停过。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会伴随着新的风险发生,互联网金融也不会例外,近几年来频繁爆发的P2P平台倒闭、老板携款潜逃给民众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笔者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出发,揭示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所在,提出了防范互联网金融的措施建议。

互联网金融概念及其特征

所谓互联网金融(ITFIN)就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主要指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呈现出成本低、监管弱、效率高、覆盖面广和风险大等主要特征,最受新生代年轻人所喜爱。目前互联网金融主导者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网络化,指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及电商化创新、金融业务APP软件等;二是非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开展的金融电商业务,指大的互联网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进行金融监管套利,开展金融业务。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业务模式有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理财模式的手机理财APP,货币模式的数字货币,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1.传统金融风险

尽管互联网金融有着华丽的外衣、网络的特质,但其资金融通、价格发现、支付清算等方面的金融本质还没有改变,必然有着传统金融的相同风险。一是市场风险,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二是信用风险,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无法偿付或者无法按期偿付)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当金融参与者无法通过变现资产或者减轻资产方式筹集现金等价物来偿付债务时,流动性风险发生。

2.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是以互联网形式表现的金融服务。如果网络技术出现问题,那互联网金融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因此网络技术的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的首要风险。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是比较成熟了,但其风险依然不可避免。一是物理网络并非坚不可摧的,因自然灾害、电力因素、人为因素等原因,物理网络可能完成失效。二是基于物理层的互联网传输可能出现故障、网络平台系统可能因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完成瘫痪。一旦网络软硬件或基础协议出现故障,整个互联网金融交易将面临网络全面瘫痪的风险。

3.法律合规风险

一是互联网金融是新兴业态,对于参与主体及其网络交易行为法律界限不明。现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和平台交易市场主体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才具有参与合法参与资格,法律上还有待明确。金融主体有不能触碰的两条底线: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互联网上该如何界定触碰底线的交易行为,法律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二是互联网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合规性易被突破。合理的内控制度是互联网企业的“防火墙”,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创新推出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但并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也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建设水平低下,客户信息泄露事件常常发生。

4.道德与信用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网络平台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平台爆雷、老板跑路、欺诈交易行为不时发生。目前存在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身份认定问题。部分交易主体在身份认定上并非实名制,关键信息缺失或不真实,而且缺少有效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客户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二是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虚拟化程度高,交易全过程透明度低下,交易真实性不易考察验证。三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互联网金融的线下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例如,现在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资者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着资金被挪用甚至携款“跑路”的道德风险。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建议

1.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互联网金融还是新兴的事物,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还需要一个过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需要从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教育开始。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来说,防范重于监管,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日常知识普及宣传、专栏风险防范宣传,推进互联网金融知识及风险防范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让日常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圈,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应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一是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互联网补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多数都是出台于互联网兴起之前,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当时没有考虑互联网因素,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相关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弥补监管法规的互联网金融空白,增加前瞻性和开放性,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和业态变化。二是加快互联网金融技术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互联网金融涉及的技术环节较多,如物理网络、网络协议、系统软件、数据保护、密钥管理、客户识别、身份验证等,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标准必须尽快制定。

3.加强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和根本,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全国征信信息系统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应用,由于互联网金融是基于网络平台的交易,交易双方互不认识,不存在资产抵押的可能,交易者完全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而交易,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公开其信用信息,市场参与主体必须向平台提供其信用信息;二是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信息采集,把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及平台全部纳入信用信息采集范围,让不良信用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三是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平台,对于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不诚信主体进行公开曝光,加强交易主体与平台方的相互监督,减少欺诈交易的发生率,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4.建立自律机制,增强互联网金融信息透明度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信息不对称,而来自同行的信息是最有参考价值的。想要有效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首先要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相互监督,从源头上防范不诚信行为。其次,增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透明度也非常重要,要求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者提供通俗易懂、真实准确、系统全面的信息,使普通投资者能够正确理解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信息,避免盲目投资而引发风险。

(本文作者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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