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钱包缴纳诉讼费 浙江高院首次使用


2014-7-2 14:46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支付宝钱包达成合作,在支付宝钱包开设“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实现用支付宝缴纳诉讼费,成为国内首家试水移动支付缴费的司法机构。

  支付宝方面介绍,浙江高院在支付宝钱包内开设了一个服务窗,当事人登录支付宝钱包后,添加“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点开诉讼交费内的费用交纳,输入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诉讼费缴纳。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宝钱包,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可自动关注“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号,并可直接在手机上查看案件案号、当事人信息、诉讼费缴纳专属账户、开户银行、诉讼费金额、收款单位、费用类型等信息,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交费即可完成诉讼费用的交纳。

  此前,在收到法院寄出的缴费通知单后,当事人需要去指定的银行柜台办理汇款业务,或者直接去法院通过现金的方式交到法院财务,或者在法院使用特定的迷你POS刷卡完成诉讼费缴纳。而现在,通过手机添加“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后,只用支付宝钱包就可以完成案件诉讼费的缴纳工作。

  除了费用交纳外,“浙江法院12368”服务窗同时提供了法院信息、法官信息、开庭公告、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执行信息公开等老百姓非常关注的司法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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