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主任徐光贤:金融科技应用特征及趋势


2019-6-25 15:54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主任徐光贤

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发展相伴相随,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广泛,历史较长。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科技并非新概念,就是金融信息化延续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无需特别加以研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强调了两者的共性和继承性,忽视了金融科技的发展性和创新性。作为金融从业者,我们只有厘清金融科技与传统科技手段的不同之处,才能正确认识金融科技带来的改变和挑战,才能更为深入地研究金融科技的趋势,在创新和实践工作中有的放矢。

金融科技的应用特征

从特征来说,或者从金融科技与传统科技手段的差异上来说,金融科技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融合性、平台性、智能性三个主要特征。

首先是融合性。金融科技的显著特征是金融业务与技术的高度融合,技术在提供金融服务的运营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技术的贡献度、影响力已远远超过其他生产要素,比如人的要素、场地的要素。银行的无人网点,就是典型的金融科技应用范例。在金融科技时代,业务与技术发展一定会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这与传统“将技术作为业务辅助工具”的发展思路相比,会有明显不同的结果。从此角度看,金融科技是一种技术服务,也可以说是一种新的理念和思维方式。融合性的另一层含义是多种技术的融合应用。金融科技并不特指或依赖于某一种或几种技术手段,比如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而是综合应用各种有效技术实现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一方面这些新技术本身并不彼此孤立,而是相互关联;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中不变的是金融,变化的是科技,科技总在不断发展。今天我们处在4G时代,再过几年我们将跨入5G时代,更加高效的通信技术与人类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相结合,一定会给金融服务乃至社会公众的文化生活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因此,金融科技需要不断使用新的、更高效的技术,才能永葆活力和生命力。

其次是平台性。平台至少应具备三个明显特征,即开放、通用、共享,与之相反的是封闭、专用和独占。传统上,我们强调金融服务的专业化、特殊性,每个业务都有一套体系安排,表现在后台信息系统支撑上,不同业务都有自成体系的软硬件设备、信息收集规则、数据处理方法和操作安排。底层软硬件设备与具体业务应用呈现紧耦合,专用化、封闭化、孤岛化特征明显,导致了较高的建设成本和小众化的受众群体,这不是平台的建设思路。在“互联网+”时代,大量的、需要低成本获取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需求被释放,具备开放、通用、共享等平台化特性的金融科技应运而生。这一方面要求每个金融机构改变内部固有模式,以平台模式构建自身金融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从整体金融科技生态体系看,各类机构都应秉持开放合作的理念,找准自身战略定位,发挥技术或资源优势,用开放的思维拥抱数字化时代。现在,有些银行开始提供API服务接口,这就是一种平台化思维。

最后是智能性。因为有了大量数据,有了人工智能算法和算力,金融科技与传统技术模型相比,服务的智能性更强。原来许多需要依靠专家才能完成的任务或提供的服务,现在通过智能化方式即能实现。如理财服务智能投顾、信用卡交易反欺诈应用等。

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

随着技术和业务的发展,金融科技将呈现银行轻型化、金融场景化、服务个性化和监管内生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银行轻型化。很多金融服务的提供主要依靠技术手段,而不是人力和场地等重资产投入,银行轻型化必将持续。

二是金融场景化。金融服务并不是人类活动的第一需要,而是伴随交易而逐渐发展。金融科技的发展将使得金融与商业、消费、社交等领域的边界逐渐模糊,金融产品回归本源。原本复杂、整体的金融服务将不会独立发生,而是作为金融服务主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无论金融从业者是否愿意,场景化都是必然趋势。

三是服务个性化。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传统金融机构存在产品同质化、流程繁琐、场景受限等现象。未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和智能终端的进一步普及,用户也越来越年轻化,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和碎片化趋势。这要求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必须以大量的客户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的整合分析,进行用户画像,综合判断用户需求,为其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唯此才能吸引客户、产生竞争力。金融科技的发展为金融服务从“简单化和同质化”到“个性化”的转变提供了契机。

四是监管内生化。金融机构不停填报表,接受指导和审查,存在被动性和“两张皮”现象。根据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原理,只有在制度内生化时,制度的施行效率才是最佳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共识算法等技术的发展,为监管制度的内生化提供了基础。监管部门和被监管对象之间可以通过这些技术,将监管政策、规章制度和合规性要求翻译成双方共识的数字化协议,通过编程接口工具嵌入被监管对象的业务系统,从而自动监督和评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制度落实情况。这种模式下,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能够更加精准地完成合规性审核,实现对于金融市场变化的实时把控。另一方面,被监管对象能够无缝对接监管政策,及时自测与核查经营行为,完成风险的主动识别与控制。笔者认为,未来几年,这种数字化监管模式将依托于监管机构的管理需求和从业机构的合规需求,应用越来越广泛。

金融科技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金融科技的目标和落脚点是金融服务,风险防控仍是一项核心任务,主要风险仍然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技术只是改变了风险的特征和表象,风险仍然存在,且其复杂性和隐蔽性增强,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置难度增大。

在未来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发展方向,注重对各类风险的预防和处置,并持续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业务的合规性。金融科技是服务创新、手段创新,而不是回避风险防控,钻法律法规漏洞。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高技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战略合作与业务创新时要守好法律底线,依法合规经营,注重防范风险,做好产品信息披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服务的可持续性。如果金融服务不能持续,必然产生金融风险,如某些P2P平台的暴雷现象。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金融科技的优势在于通过科技手段解决信息不对称、产品同质化以及融资成本过高等一系列痛点,可以为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精准赋能。但同时也要注意到,科技具有“双刃剑”属性。一旦技术应用违背了金融行业规律,推出具有破坏性的所谓“创新产品”,或利用科技手段规避监管,无疑会阻碍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运行,也就偏离了金融的本质和金融科技的初衷。

三是数据的安全性。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确立了“谁收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公司承担着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应不断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监管,规范业务流程,从源头上防止数据泄露。对个人而言,也要做好自我保护,在发生信息泄漏时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未来金融科技发展中,只有将技术特征、业务逻辑和监管要求有机融合,秉承开放共赢的理念,才能创造健康的金融生态,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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