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此前的“2号令”,《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最大的变化之一莫过于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从牌照分类开始,该条例就将重塑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思路。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对于推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移动支付网本次的专题,将聚焦这一业内重磅文件。
12月17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09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8号国务院令,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新办举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在国新办举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表示,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既要发挥支付机构在用户触及面广和服务便利等方面的优势,也鼓励银行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给予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国民待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境内、跨境资金循环效率,提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支付服务水平。
按照“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要求,《条例》明确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设立支付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应当予以取缔。
一是明确支付服务协议公平原则,保障用户公平交易权。二是加强备付金管理,保护用户资金财产安全。三是明确用户信息处理规则,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四是推动建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用户权利救济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负责人王晟表示,最新出台的《条例》注重监管一致性、连续性,与2号令以及监管实践保持了很好的衔接。
关于新老业务许可的衔接,人民银行将坚持“平稳过渡”原则,将已设立的支付机构纳入新的分类方式进行管理。
《条例》构筑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监管的基础框架和主体内容,必将进一步推动非银行支付业务的全面、科学监管。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公布。
《条例》出台并不意味着支付监管完全“落地”,仍然有多条内容需要细化,关乎支付机构们的命门
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人民银行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行政处罚力度在加强——罚单数量整体逐年增加,罚款金额屡创新高。
从此次《条例》(国务院768号令)相比2010年版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号令)在监管方面更趋于严格。
作者针对本次正式稿中对于支付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进行重点提示,希望相关支付行业从业者能从中了解到监管真正的意图,回归支付便民的初心。
本文将通过对比《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异同,从多维度剖析《条例》出台后国外支付机构入华的前景及《条例》想要塑造的支付生态。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关注的五大数据合规重点问题。
这篇文章主要就储值运营与交易处理这一业务分类,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它彻底推翻了过去十三年我们对于第三方支付的一切监管逻辑。
支付行业等待许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支付是过去二十年我国创新活动最活跃的金融业务。
《条例》是影响非银行支付行业发展进程的一份重要行政法规,也是从支付角度落实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
这次《条例》的出台,能够有效、全链条全周期地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行为,尤其是非法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条例》对用户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具有以下六大亮点。
央行正式对外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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