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密局:取消“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审批”后的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型号审批。
二、加大商用密码产品“双随机”抽查力度。
三、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四、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五、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六、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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