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济银发〔2015〕62号)


2020-8-8 17:32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驻济法人支付机构,省外法人支付机构驻济省级分公司:

为及时掌握支付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内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行为,维护山东省支付服务市场秩序,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办法》要求,确定重大事项报告牵头部门及联系人,并于3月10日前将有关信息(牵头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人民银行。法人支付机构和支付机构省级分公司报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报送邮箱:qw_pbc 163.com。支付机构省级以下分公司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同)。

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相关支付机构,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下载地址加载中,如长时间未加载完成,请刷新此页面或点击这里加载
以上资料为网友上传或网络收集,版权归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更正(editor@mpaypass.com.cn)。
推荐下载

相关资料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手机版
Copyright © 2011-2024 移动支付网    粤ICP备11061396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
深圳市宇通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8区宝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C座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