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7号)


2024-4-13 20:46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4月8日

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便利性为着力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聚焦银行卡受理、现金支付、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推动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服务方式并行发展、相互补充,着力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1.畅通银行卡受理渠道。银行、支付机构要加快推进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配置具备刷卡、非接触式支付以及扫码等多功能的智能受理终端,增加语音播报功能,支持公共事业缴费和餐饮、商超、交通、文娱、旅游、医疗等便民服务场景使用银行卡支付,不断提高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使用银行卡的便利性。

2.扩大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学”八大重点场景,全面梳理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高校等重点场所,建立重点商户名录并动态调整,推动纳入名录的商户境外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覆盖率不断提升。

3.提升境外银行卡受理服务质效。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POS机布放覆盖和使用情况监测,有序开展商户巡检、标识张贴、培训宣传等各项工作。

(二)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4.保障人民币现金支付。加强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保持适当数量的网点现金柜台和自动取款机(ATM),便利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支取人民币现金。推出标准化、多样化人民币现金“零钱包”产品,满足零售、餐饮、酒店、公交、出租车、旅游景区、文娱场所等经营主体零钞兑换需求。进一步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布局,增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领取便利性。

5.全面提升ATM适用性。结合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ATM取现需求,及时增设大字版、简洁界面、多语种界面及人机语音交互等功能。积极开通境外银行卡ATM取现功能,确保重点场所布放ATM支持境外银行卡取现,并醒目张贴境外银行卡受理等标识。

6.持续优化外币兑换服务。巩固并不断优化银行网点、外币代兑机构、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互为补充的外币兑换服务模式。在机场、酒店、旅游景区、留学生集中高校等场所增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规范使用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银行网点或机构丰富可兑换外币币种,并加强外币兑换服务人员业务培训。

7.规范现金收付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做好零钱备付,保障各类场景现金支付畅通,引导出租车行业将零钱备付作为服务标准,引导机场、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等场所规范现金收付。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拒收现金等行为,构建现金服务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做好投诉处理及舆情监测。

(三)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

8.持续完善移动支付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的支付习惯及需求,提供大字版、多语言手机应用(APP)等便利化服务,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

9.持续丰富移动支付产品。在业务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境内电子钱包绑定境外银行卡支付(外卡内绑)和云闪付旅行通卡等移动支付产品。

10.优化移动支付使用环境。优化外籍来鄂人员办理境内手机号码业务流程,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加强重点场所无线网络覆盖,为外籍来鄂人员办理移动支付业务提供支撑。

(四)提升账户服务水平。

11.全面落实简易开户。不断扩大银行网点简易开户服务覆盖率,指导银行建立外籍来鄂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依法依规为外籍来鄂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

12.完善开户配套服务。鼓励银行在网点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开户效率。鼓励银行提供入境口岸驻点开户、老年人上门服务等便利化账户服务。

(五)发挥支付服务示范引领作用。

13.建设支付服务示范单位。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高校等场所,推动建设一批支付服务示范单位,为老年人、外籍来鄂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具湖北特色的支付服务。

14.发挥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建设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省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六)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

15.统筹开展支付服务宣传。以“知音湖北,支付无忧”为主题,综合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体,借助机场、铁路车站、航空公司、旅行社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支付服务宣传。

16.打造“首站服务宣传中心”。在武汉天河机场、宜昌三峡机场、襄阳刘集机场、恩施许家坪机场、鄂州花湖机场等打造“首站服务宣传中心”,将支付服务宣传嵌入外籍来鄂人员出入境手续办理、行李托收、车辆酒店预订等各个环节。

17.规范支付服务标识。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要规范银行卡、移动支付、ATM境外银行卡取现、个人本外币兑换等各类标识张贴,对于新增商户要实现“即开即贴”,充分发挥标识对客户的引导作用。

(七)完善支付服务保障政策。

18.巩固银行网点适老便民服务建设成果。综合老年人等群体实际需求,在银行网点配备放大镜、轮椅、助听器、急救箱等物品,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还要设置无障碍通道、上下台阶扶手、公共休息区等设施。

19.加强涉外服务重点银行网点管理。建立涉外服务重点银行网点台账,督促配齐外语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外语版服务指南、价格目录和服务协议等,不断改进个人跨境收支、结售汇、境内划转、外币现钞兑换及存取等常见外汇服务。

20.研究建立支付服务补偿机制。合理补贴支付服务主体境外银行卡受理商户拓展和重点场景、重点商户受理境外银行卡费用支出,对设置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的场所等给予一定租金减免。

21.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开展跟踪调研和满意度调查,畅通支付服务意见建议收集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支付业务连续性管理,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人行湖北分行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省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有关部门要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在重点场所开展支付服务宣传,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资金支持。支付服务主体要压实商户、账户等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等各项投入,确保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措施有效落地。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报送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

(二)加强跟踪督办。人行湖北分行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督导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商户等进行明察暗访、现场督导,对商户银行卡受理情况、人民币现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加大对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处罚和公示力度。各地要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综合运用窗口指导、约谈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三)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障基础和鼓励创新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保障民生和服务发展相结合、优化服务和防控风险相结合的支付服务长效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巩固全省优化支付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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