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7天,请在2025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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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推动全市域试点落地见效,制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场化导向、协同性配置、小切口着力、新场景应用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加快完善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打造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作出重要示范。
到2027年,要素市场制度更加完善,交易平台能级显著提升,要素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努力打造成为“引领西部、服务全国、畅通内外”的要素综合枢纽。技术合同年度交易额达1300亿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累计交易额达1500亿元,人力资源市场年度促进就业和人才流动达900万人次,数据产权登记证书累计发放5000张以上,引育数据企业1000家以上,直接融资、绿色转型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万亿元、1.25万亿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年度交易额达1500亿元,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500亿千瓦时,碳排放权累计成交额达13.6亿元。
二、重点举措
(一)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构建企业主导的攻关体制。建立“企业出题、企业出资、企业牵头、企业评价验收”的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将科技企业自主重大攻关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重点)专项。支持产业创新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链式”攻关,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重点项目。探索在重庆实验室等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专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构建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向社会开放共享技术服务。
2.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在高校院所先行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费、以权代股、转化收益分配、技术转移职称评聘“五项机制”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市科研事业单位。建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支持高校师生创办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探索在细胞治疗、脑机接口等领域建立先进技术示范区,支持相关技术产品临床转化应用。
3.推动科技资源整合集聚。加快建设“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整合共享全市公共科创资源。推广“创新积分制”,企业和园区开发区联合实施产业化应用集成攻关项目比例达到80%。提质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完善明月湖科创园“教育筑基、总部引领、平台赋能、生态联动”机制。
4.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依托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探索开展国际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建立挂牌展示、交易鉴证、结算汇兑等制度。支持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制度。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有效路径,通过专利许可等方式发行产品。
5.推动技术和资本融合发展。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落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科技金融“长江领航计划”,建立种子基金快决、快投容错机制,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推进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完善金融支持科技企业“选、育、投、服”体系。探索开展国有创投机构改革试点,完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支持开展不穿透到单个项目的综合考核评价。
(二)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
6.深化地票改革。拆分地票指标功能,将地票“两费”功能使用到工业和划拨类城镇用地,在供地环节单独购买使用地票经营性用地指标,探索在空间资源有偿转让中使用地票。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解决农户收益。
7.健全产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将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适用范围,扩大至营利性公共管理与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到期后仍符合产业导向的,在法定最高年限内可按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单价以协议方式续期。允许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用地混合布局和供应,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可实施组合供应。
8.创新存量用地盘活方式。允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办公用地进行用地功能性质合理转换、置换。支持已供存量土地进行2.5级临时利用,用于公共服务配套。支持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允许土地使用权人按新规划用途(房地产用地除外)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支持储备土地公益性项目无偿临时利用,经营性项目公开招租实施。深化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全部安排给项目所在区县政府,用于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纳入政策性银行贷款范围。
9.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面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历史形成的零星插花集体建设用地,归并为大块宗地后按新的规划条件实施入市。完善农村产权“互联网+交易鉴证+他项权证+优惠补贴+融资担保”一体化延伸服务模式。
10.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用地报批初步设计事项审查,建设项目在锁定用地范围和建设功能后,可由业主单位作出承诺,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机关出具确认意见函,代替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作为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据。赋予区县更大用地自主权,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宗用地不超过15亩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市政府委托区县政府批准。建立土地二级市场转移预告登记制度。
11.统筹城市绿色空间一体化治理。将城市区域具有生态、游览休闲功能的公园绿地、林地、园地等绿色空间土地,一体化规划和使用治理,合理纳入公园绿地指标计算,不纳入建设用地指标规模。在总体规划绿地面积平衡前提下,优化商业、文化风貌、城市更新、道路等项目区域的绿地率指标。探索统筹协调耕林空间改革。
(三)畅通人力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渠道
12.完善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推动重庆都市圈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返乡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路径。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区县财政支持力度。
13.强化人才引进培育。深化“双聘双用”人才交流制度改革,建立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薪酬激励制度,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高层次人才购买企业年金。推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应设尽设博士后工作站。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应用,实现外国人来华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14.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备案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价,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薪酬、岗位晋升与职业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激励制度。探索职业院校将专业设置与职业(工种)对接,国家职业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对接。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15.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就业服务体系。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打造一批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安全保障底线。建设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平台体系。
(四)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
16.完善公共数据开放运营体系。深化基础库数据融合治理,推进金融、科技、教育、国企、医疗等领域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数据有序向社会开放。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系统,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编目数据纳入授权运营范围,完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机制,新开发公共数据授权产品200款,推动公共数据产品入场交易。
17.探索全链条数据产权制度。依托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探索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的产权制度。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鼓励权利人开展数据产权登记,提供全市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和验证服务,推动数据产权登记凭证互认与应用。
18.健全全流程数据流通体系。推动数据交易平台向数据生态平台转型,完善数据产品上架挂牌、交付结算、交易存证等全流程交易制度,推广标准化交易合同文本,开展数据交易价格监测。高标准建设可信数据空间15个,建成国家区块链网络(重庆枢纽节点)和新型能源算力枢纽,融入国家区块链网络,构建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体系。
19.创新培育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支持企业参与“数据要素×”行动,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支持企业购买数据产品和服务,形成300个高质量数据集。深化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应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五)推动资本要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深化绿色转型金融改革。推动“长江绿融通”系统、金渝网平台等与地方政务平台实现跨系统数据共享,建立适应绿色发展的贴息、增信、风险补偿等服务体系。协同农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推动开发农林领域典型场景自愿减排方法学。开展钢铁、煤电、建材等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开展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试用和气候投融资试点。
21.打造通道金融服务枢纽。提升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集聚辐射能力。创新跨境结算融资服务体系,率先建成“跨境结算、融资增信、枢纽服务”综合枢纽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打造陆海新通道全域数字金融的服务渠道。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和铁海联运“一单制”金融服务模式。
22.持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率先将中新数字人民币双边跨境结算试点升级为“中新数币+”模式。推动新加坡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互换资金支持“渝新”贸易。支持地方交易所依法依规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境外合法支付机构通过人民币NRA账户办理跨境电商结算。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在渝落地,深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推动银行开展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探索新业态异常外汇交易的智能化筛选和精准研判。
23.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探索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利率一体化管理体系。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完善普惠信贷业务尽职免责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质押担保融资范围。推动征信平台全覆盖采集企业政务信息,率先实现全域主要银行机构全面接入、互联网平台机构整体接入资金流信息平台。创新农村信用赋能融资机制,农户信用评定比例达39%。
24.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和“认股权+科技成果”业务模式创新。建设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推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六)加快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
25.完善天然气体制改革。支持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扩大交易规模,探索对油气产业链相关交易品种实行备案制,研究推动油气期货现货市场联动。探索海外油气资源直接销售,推进油气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发布并推广中国陆上天然气价格指数。支持年用量1000万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大用户自主选择供气路径。加快天然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和公平开放。
26.深化电力市场改革。持续完善省间和市内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衔接,畅通市内主体参与省间电力交易渠道,推动市内用户直接参与跨省绿电交易规模不低于40亿千瓦时。完善“中长期+现货”“电能量+辅助服务”市内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7.推动碳市场专业化发展。打造全省域温室气体管控的地方碳市场,率先建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市场化管控机制。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强化与碳排放强度总量双控政策的衔接。建立完善企业碳账户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环境权益质押等绿色转型金融产品。集成建立碳金融智慧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政策标准制定。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碳普惠生态。
28.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基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科学分配初始排放权,探索建立排污权储备库,构建活力有效的二级交易市场,强化配套制度和交易平台保障,率先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29.完善水权制度体系。加快水权初始分配,以水量分配、用水总量、取水许可等作为用水权利边界。推进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实现长江流域首笔跨省取水权交易。探索推进水权融资模式,探索水权质押贷款和“水权+自然资源”价值融合机制。
(七)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30.推动生产要素协同性配置。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技术、劳动力、资本、知识、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向空天信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领域,以及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汇集,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31.加强新领域场景应用。探索推动具身机器人、脑机接口、智能算力等技术应用于场景开放,鼓励培育工业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场景。发挥重庆人工智能学院、重庆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重庆市医学影像大数据与医疗AI研究中心平台作用,打造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
三、保障措施
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评估机制,统筹推进试点落地见效。各要素领域牵头部门及时做好试点任务迭代更新,细化具体改革举措或操作细则。各责任部门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更多国家试点在渝布局。“揭榜挂帅”方式支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加强要素市场运行监测,健全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加强工作激励,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给予激励。对正确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过失,给予更大试错空间。加强典型案例总结宣传,激发调动各方积极性。
附件2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5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对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部署,明确在重庆等全国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试点期限2年。
二、起草过程
2025年9-10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分析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关情况。针对需要深化和尚未破题的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努力打造成为“引领西部、服务全国、畅通内外”的要素综合枢纽。
(二)重点举措。共31条,一是技术要素领域,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资本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5条举措。二是土地要素领域,围绕地票改革、存量用地盘活等方面提出6条举措。三是人力资源要素领域,围绕城乡人口迁徙、人才引育等方面提出4条举措。四是数据要素领域,围绕数据流通、开放利用等方面4条举措。五是资本要素领域,围绕绿色金融、通道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等方面提出5条举措。六是资源环境要素领域,围绕油气、电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方面提出5条举措。七是要素协同配置方面,围绕协同效率、场景应用等方面提出2条举措。
(三)保障措施。提出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评估机制,争取更多国家级试点在渝布局,“揭榜挂帅”支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健全容错机制。
- 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号)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 (征求意见稿)
- 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政策手册》单元CRP-1《加密资产分类》征求意见稿
- 央行等关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和废止支付系统部分管理制度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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