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用信息、金融消保规定,中信银行和2家农商行被罚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3家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金融消保相关管理规定等问题被罚。
其中,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74.4万元。
巴中农商银行南江支行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18.56万元。
雅安农商银行汉源支行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87.16万元。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涉及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之前已有多家银行因信用信息相关问题被罚。
比如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阳城农商银行因“未按规定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等11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约146.87万元。同时,行内5人涉及“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均被罚款。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吉林农安农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432.747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于某艳、时任该行开安支行行长张某志、时任该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张某波、时任该行贷款审查审批部副总经理王某雷,均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2万、2.2万、1.1万、4万元。
农安北银村镇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24.25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王某对此负有责任,被罚款4.1万元。据悉,该行的最大股东为北京银行,后者持股比例19.02%。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19.5万元。同时,时任该农信社业务管理部经理方某辉对此负有责任,被罚款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