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部门发文:便利数据和金融要素跨境流通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支持打造“数字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便利数据和金融要素跨境流通。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银企融资对接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银行核验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等应用场景试点,不断丰富“区块链+跨境业务”应用场景。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航运贸易数字化。深化深港跨境征信合作,运用“跨境征信通”不断提升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一体化格局。依托前海、河套等国家重大平台,推动深港金融科技产学研合作。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新意见:提升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 【出海周报】央行等六部委规范跨境数据流动 Worldpay再被卖 巴克莱银行卖收单业务
- 移动支付网早报4.18: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发布,3月人民币全球支付占比微降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
- 海南:大力发展数据跨境业务,探索打造“数字海外仓”
- 广州:探索跨境数据等更多领域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机制
- 中办、国办: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 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上线试运行,百行征信为首批场景方
- 网信办数据跨境流动新规:跨境汇款、跨境支付等免予相关评估及认证
- 两会多个跨境提案受关注,涉跨境电商、跨境数据流动、支付“走出去”
月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