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数据分析信创项目供应商征集(需驻场)


2025-6-9 9:33来源:移动支付网

根据信用卡业务开展需要,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拟开展信用卡数据分析信创项目二期,现公开对相关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 信用卡数据分析系统信创项目一期基于大数据平台,引入部署国产化数据提取分析应用“银河数据服务开发平台”,同时融合SAS应用,实现面向我中心各业务部门提供服务,支持信用卡业务部门开展数据提取、分析、挖掘工作。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与全行信创工作要求,本行信息系统需逐步完成信创改造,实现单轨运行。当前该系统信创改造处于双轨运行状态,距实现单轨运行仍有差距,为进一步满足信创改造的要求,实现国产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现系统自主可控,计划对数据分析系统进行升级。通过本项目建设,拟实现以下目标:数据分析系统提取应用和调度应用信创改造,硬件使用国产的ARM架构鲲鹏服务器,操作系统使用国产麒麟操作系统,淘汰现有数据库、中间件等各基础软件,替换为国产数据库及中间件;完成提取应用的适配改造和功能优化升级,包括优化平台数据导入导出、定时任务、用户管理中心等模块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1.1.2. 项目分阶段付款,合同签署付款30%,系统上线稳定运行3个月付款40%,系统上线稳定运行6个月付款20%,正式上线之日起一年免费维护期满,且期间未出现重大故障及影响付款10%。

1.1.3. 项目工作地点为上海(需驻场)。

1.2. 技术要求:

1.2.1. 相关功能需要基于现有“银河数据服务开发平台”框架进行开发。

1.2.2. 具备高并发场景的设计、开发、性能瓶颈定位及性能调优能力。

1.2.3. 具备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平台的开发维护能力。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本项目预计投入人员数量至少8人,岗位为JAVA软件工程师,其中中高级人员不少于4人,中高级人员应至少具备5年大数据、数据分析平台、数据提取平台相关项目工作经验,初级人员应至少具备3年大数据、数据分析平台、数据提取平台相关项目工作经验。项目人员驻场参与本次项目的时长不低于8个月。

1.3.2. 项目人员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相关或具备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1.3.3. 项目人员应精通主流开源技术框架使用及云原生原理,如Spring、SpringMVC、MyBatis、SpringCloud等,掌握Git、Svn、Linux等操作;拥有良好的代码风格规范;有Redis、Elasticsearch、任务调度等中间件使用经验。

1.4. 服务要求:

1.4.1. 若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自有(或第三方)的软件产品、工具的,需确保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且提供源码,后续无使用许可、维保费用等其他收费。

1.4.2. 本次涉及的客户化实施代码,根据自主可控的原则,需开放所有源码。

1.4.3. 供应商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对项目进行分包及转包。

1.4.4. 进场实施人员一经我行、供应商双方确认,须在项目上线前保持一致,除非特殊原因(如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等),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架构师、研发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变更,进场后人员如无特殊原因也不允许出现变更。

1.4.5. 项目维保期间,供应商需至少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维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1年)。

1.4.6. 供应商免费提供管理员集中培训和普通用户现场培训,免费提供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的搭建、使用、维护、升级、操作、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等主要内容。

1.4.7. 经我行判定,若本项目符合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向我行提交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登记证明材料。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合同登记证明材料,应支付违约金。

1.4.8. 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并提供公司相关内部制度或保障方案。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总分行或科技子公司合作开展数据提取分析平台项目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2.9.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消保方面存在严重外部负面信息或风险事件,较大可能影响本行声誉;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司法部门判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021-2032056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kzxxyfwt@cib.com.cn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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