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珠海分行中银智慧付扫码支付技术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银智慧付扫码支付技术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我行拟同意采购中银智慧付扫码支付技术开发项目,用于我行商户线上、线下场景支付结算,为商户定制个性化支付界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银智慧付扫码支付技术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银智慧付扫码支付技术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特定资质要求如下: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4. 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 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1 被宣告破产的;
6.2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未被禁止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8.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0.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11.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2. 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2.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1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信用卡中心、住房与消费金融部、财务管理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和其他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系);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6.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注册
被邀请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1 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1.2 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1.3 如供应商在领取采购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方式:
1. 邮件获取文件: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注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dzcgbgszh_gd@bank-of-china.com。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2. 现场获取文件: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八楼财务管理部;
3. 采购邀请文件每套售价:领取文件免费;
4. 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应答保证金。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除上述外,本项目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本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应答文件的递交:
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09时30分;
2. 应答文件数量:
(1)纸质应答文件:一式两份(1份正本、1份副本);
(2)电子应答文件一份(提供光盘,不接受任何其他存储介质,可编辑文档格式+正本的PDF扫描件(签字或盖章后的文件扫描件));
3.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五楼会议室;
4. 谈判时间:2025年9月30日(具体时间段以谈判小组现场通知为准);
5. 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五楼会议室。
(二)获取采购邀请文件后,如无意参与本项目应答,请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dzcgbgszh_gd@bank-of-china.com,否则将视为贵公司参与应答,未及时回复影响采购人采购进度的,采购人有权登记备案,作为供应商在采购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因素。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采购邀请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的。
(四)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与谈判会议的授权代表需单独携带(无需密封)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备原件核查),同应答文件一同提交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查。
(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56-8713886
信函地址: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
六、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八楼财务管理部
采购人联系人:李经理
文件获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0756-8713319、8713322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邱经理、0756-871314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驻行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地址:珠海市粤海东路1148号八楼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756-8713319
电子邮件:dzcgbgszh_gd@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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