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行、金融监管总局: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


2026-1-20 14:07来源:移动支付网

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扩大贴息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标准方面,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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