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以公告形式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贷款本金、分期安排及收取的服务费用、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和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消费订单支付页面均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规定》还要求,贷款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合作机构(助贷机构)管理,及时掌握合作机构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具体情况,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问题,金融监管总局近期还集中对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平台的运营机构进行约谈。该约谈要求,平台运营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借贷业务时,应当切实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清晰明确披露借贷产品息费信息,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催收,健全客户投诉解决机制,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发布《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妇联发文:防止AI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
- 3部门召开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 金融监管总局:AI安全开发应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6年规章制定计划:银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AI等技术正深度影响金融运行逻辑
月点击排行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