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2.0正式定义:混合型数字法定货币与公共支付新底座


2026-10-23 9:35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吕方

2026年10月21日,首届2026金融街论坛数字人民币年会在北京金融科技中心召开。本次会议以“数字货币新图景:互通·可信·协同”为主题,展示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全面升级;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发布“一个体系、两项成果”——“一个体系”指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两项成果”指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DCEPS)与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框架(e-CNY SMART Contract)。

会议期间陆磊副行长细化数字人民币2.0服务体系全面升级的更多细节,202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落地实施新一代数字人民币计量框架,数字人民币由现金型1.0升级为存款货币型2.0,具有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商业银行客户持有的数字人民币成为存款型法定数字货币,消除商业银行对数字现金潜在“金融脱媒”风险的顾虑,避免货币沉淀导致货币乘数收缩。二是升级双层运营架构,体现为零售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和批发端央行结算货币的分层安排,且均携带央行发行的数字币串,并使商业银行的权责利更对等,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协同性更强。三是深化以账户为基础的混合模式。数字人民币走的是一条以新型账户为基础、兼容价值模式(区块链支付和离线功能)的混合式架构发展路线,以账户体系为主,同时支持链上和链下、在线和离线的智能支付需求。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相应升级为首个集发行管理、零售、批发、区块链、跨境、智能合约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央银行支付结算平台,主要包括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DCEPS)和数币达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CBETS),分别由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和国际运营中心建设运行。

通过年会发布的两项成果的宣传材料可以观察到,央行对数字人民币2.0正式定义: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定货币框架下发行的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中央银行-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央银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施管理。

笔者认为,这一定义的实质,是数字人民币从“数字现金”升级为混合型数字法定货币:零售端是计入商业银行负债的存款货币,批发端是央行结算货币,按数字人民币2.0的设计,两层都以央行发行的币串为载体;技术上是“账户体系+币串+智能合约”,账本上是“中央银行-参与机构”的全局统一账本。

定义中的“支付体系”由三大平台承担:DCEPS管境内账本与结算,CBETS(数币达)管跨境,e-CNY SMART Contract提供可编程能力。三者是“底座—延伸—能力层”的分层,不是三套平行系统。

公共性则落在“公共支付工具”的定位上:央行提供法定、普惠、中立、可互操作的底座,而不是包办支付服务。政务财政、民生权益、产业供应链、零售消费、跨境开放与金融交易结算是重点场景;机构可按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其他类型接入机构或生态角色分步接入。

归结起来,数字人民币2.0不是多了一个支付工具,而是货币制度、基础设施与公共支付逻辑的同步升级。

一、2026数字人民币年会:基础设施从“系统建设”走向“体系供给”

1.1.数字人民币2.0发展重要节点

理解这场年会,需要先看清三个时间点。它们分别解决了数字人民币2.0的三个不同问题:

把三个时点放在一起看,数字人民币2.0的完整拼图才成立:1月解决“钱是什么”——负债属性、货币层次、计息规则;10月解决“钱怎么跑、谁来管”——基础设施、账本结构、运营分工与公共定位。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计量框架落地近十个月后,央行仍要专门给出“正式定义”。定义不是新起点,而是对已完成制度切换的追认与体系化表达,同时为基础设施接入和场景扩张提供统一口径。若只看10月的发布会,容易误以为数字人民币2.0刚刚开始;若只看1月的计量框架,又会低估基础设施升级的分量。

1.2.一场闭门会,两项核心成果

2026年10月21日,首届2026金融街论坛数字人民币年会在北京金融科技中心S层召开。会议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与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联合承办,主题为“数字货币新图景:互通·可信·协同”。年会为闭门会,设置“数字货币理论与治理”“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与生态应用”两场圆桌。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出席并致辞,宣布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全面升级;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随后发布两项核心成果: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DCEPS)和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框架(e-CNY SMART Contract)。

官方口径把发布内容概括为“一个体系、两项成果”。体系是数字人民币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主要由DCEPS与“数币达”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CBETS)共同构成,分别由运营管理中心和国际运营中心建设运行。两项成果则是DCEPS与智能合约框架。这个表述说明,数字人民币2.0时代的基础设施不再是单一系统,而是“境内央行端系统+跨境结算平台+智能合约生态”的组合。

-缩写与术语

DCEPS: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

CBETS:数币达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

CLT/DLT:集中式账本/分布式账本。

DvP:券款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

mBridge: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

币串:数字人民币的价值载体,承载金额、权属与流转信息,确保不同机构发行的数字人民币同质同价。

伞列钱包:以主钱包统筹、子钱包分发,为多场景、多商户提供统一收付管理的钱包形态。

1.3.DCEPS:数字人民币2.0时代的“心脏”

DCEPS英文全称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下属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运营。官方将其定位为集发行管理、零售、批发、区块链支付及智能合约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支付结算平台,同时是CBETS的技术底座。

用一句话概括:DCEPS是数字人民币2.0的央行端业务中枢。它向上承接发行、流动性、风控和数据治理,向下连接各类参与机构与场景方,向外通过CBETS衔接跨境结算。

DCEPS提供八大核心服务:

官方用五个词概括其特征:数智化(Digitalized)、互通强(Connected)、成本低(Economical)、效率高(Productive)、迭代快(Speedy)。技术架构采用统一底座、模块化和组件化设计,支持参与机构“一点接入”、7×24小时运行,并已制定AI全局应用规划、部署全栈工程智能体。

“一点接入”的意义在于降低参与机构的系统对接成本;“统一底座”的意义在于避免各家银行重复建设、规则割裂。这两点是理解DCEPS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关键。各服务的具体接口与流程,可参见工作目录/e-CNY 2.0/标准文档/央行标准产品说明/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DCEPS)服务手册。1.4.e-CNY SMART Contract

智能合约并非新事物。预付资金管理“元管家”、农民工工资发放、财政补贴定向拨付、供应链金融等场景,过去多以单场景、项目制方式建设,由运营机构或服务商分别对接。本次发布的“生态服务框架”,把这些能力收拢为“公共底座+统一标准+开放生态”。

框架提出五项服务理念:

理念落地依托五大核心要素:公共基础设施、统一标准规范、可信运行体系、开放服务生态、生态治理体系。目前,相关应用已在预付资金管理、供应链金融、财政补贴、消费红包、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场景落地。框架的完整设计见工作目录/e-CNY 2.0/标准文档/央行标准产品说明/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框架。

从项目制到框架制,改变的不只是技术供给方式,更是生态分工:央行端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规则,运营机构负责客户与场景,科技公司和场景方在统一标准下开发合约。框架能否真正降低接入成本,取决于合约模板、审计规范、准入条件和收费机制是否同步落地。

1.5.数据与信号

年会披露了数字人民币2.0落地后的首批规模数据:截至2026年9月末,已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的地区累计交易43亿笔、金额约31万亿元;9月当月交易9967万笔、金额约1.8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23%。累计数据为试点以来口径,官方未披露具体起算时点。

金额增速远高于笔数增速,说明单笔交易金额在上升。按披露数据测算,9月单笔均额约1.88万元,去年同期约0.94万元,一年接近翻倍;而累计43亿笔对应31万亿元,历史单笔均额约7200元。两条曲线对照,说明增量正从零售小额支付向对公结算、批发支付、贸易融资、金融交易结算等大额场景迁移。运营机构由10家拓展至30家、覆盖全部系统重要性银行(截至2026年9月),也为这种延伸提供了机构基础。

工商银行行长刘珺在年会上的“变与不变”判断,可以作为理解这场升级的注脚:变的是运行方式、服务交付和信任实现方式,不变的是竞争之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和国家信用背书。技术可以改变货币的样子,但改变不了货币的规律。

二、央行对数字人民币2.0的正式定义

2.1.定义原文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法定货币框架下发行的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采用“中央银行-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双层运营架构,由中央银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实施管理。

这一定义只有四句话,却把数字人民币2.0的货币属性、系统属性、运营架构和管理边界都讲清楚了。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年会期间央行给出的数字人民币2.0口径;正式的监管表述,仍应以《行动方案》及后续《数字人民币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陆磊在会前的署名文章中对双层运营与“全局一本账”有更完整的阐述,可参见图书馆/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央行陆磊:守正创新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

2.2.四个关键词

2.3.“混合型”到底混合了什么

官方定义没有使用“混合型”三个字,但从制度设计看,数字人民币2.0至少混合了五组关系:

可以把它概括为“混合型数字法定货币”:在法定货币框架内,把公共货币的信用与商业银行的货币派生能力、把账户体系的合规效率与区块链的价值传递能力结合起来。笔者认为,这一概括比“数字现金升级版”更接近数字人民币2.0的制度实质——它不是在同一条技术路线上迭代,而是把两组原本分属不同体系的能力重新组合。

2.4.三大平台的角色分工与横向比较

定义里的“数字货币和相关支付体系”不是一句抽象表述。落到数字人民币2.0的基础设施上,它由三个平台承担:DCEPS、CBETS(数币达)和e-CNY SMART Contract。三者都由央行体系内的运营主体建设,但解决的问题不同:一个管境内的账本与结算,一个管跨境,一个管可编程能力。

2.4.1.DCEPS:境内账本与结算的中枢

DCEPS的角色可以概括为“一本账+一套结算”。它是全局统一账本的境内运行枢纽,也是零售与批发、链上与链下支付的共同入口。它的参与角色不按机构类型划分,而按接入深度划分——《DCEPS服务手册》(第一版,2026-10-20)给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其他类型接入机构三类,完整定义见5.2。

三类角色对应三种接入深度。直接参与者承担结算职能,是接入最深的一类;间接参与者保留参与机构编码但不开结算钱包,借助直参完成结算;其他类型接入机构不碰资金结算,只做指令与信息交互。从定义看,应用平台、技术服务方等不直接办理结算的机构,适合走第三条路径。接入方式上,DCEPS提供API直连、链节点接入、可信跨链接入、代理接入和私有云托管五种选择。

这一分类的实际意义,是把“谁能接、接到什么程度”从单一身份变成可分级的能力:机构不必都做成运营机构,也不必都自建全套系统,可以按业务需要选择角色。接入时限也随之分层——直参须在协议签署后9个月内投产,其他类型接入机构为3个月;直参还须在联调测试前开立结算钱包。

需要区分的是,“30家运营机构”是业务运营主体口径,三类参与者是接入身份口径,两者不是同一分类维度:前者按业务资质划分,后者按接入深度划分。从定义看,接入身份与机构类型并不一一对应:银行之外的支付机构、清算基础设施等,只要取得参与机构编码,也可以按相应身份接入。

2.4.2.CBETS:数字跨境支付的中国方案

CBETS由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建设运行,定位是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在功能上可视为DCEPS的跨境延伸。它支持两条路径:一是与各货币当局支付系统、法定数字货币系统双边互联互通;二是境外金融机构直接接入。接入方式包括API直连、轻量级接入和代理接入,报文兼容ISO 20022。平台能力与接入流程见工作目录/e-CNY 2.0/标准文档/央行标准产品说明/数字人民币跨境系统(CBETS与mBridge)服务手册。

CBETS也使用“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其他类型接入机构”这套命名,但准入范围更窄:直参限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间参限金融机构,其他类型只能做信息转接,完整定义见5.3。

同名不同义,是理解三大平台的第一道门槛。DCEPS的直参没有按机构类型设限;CBETS跨司法辖区,角色范围必须收窄。这一差异反映的是跨境场景的现实:准入更严、监管协调更复杂、结算币种与司法辖区更多。

在跨境贸易领域,CBETS还推出了专业服务品牌数币达·励付(CBETS LIFT),以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为纽带、数币达平台为金融服务底座,联通电子提单平台,打通信息流、资金流、单据流。需要区分的是,CBETS与mBridge是两条并行路径:前者是平台直连与双边互联,后者是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二者的治理结构、准入流程和流动性安排并不相同。以跨境缴税为例,杭州“税路通”走的是mBridge;把两者合并表述,会高估CBETS的能力边界。

2.4.3.e-CNY SMART Contract:可编程能力的公共底座

与前两者不同,智能合约框架不是结算系统,不设结算钱包,也不发参与机构编码。它的角色按合约生命周期划分,而不是按结算权限划分:

接入准备也按生态角色展开:运营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应用平台、技术服务方和开发者,各自完成系统对接、资质审核或资源提交。它的产出不是“完成一笔结算”,而是“让一笔支付按约定条件自动执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智能合约不能简单套用直参、间参的分类:前两者管的是资金能不能到账,智能合约管的是资金在什么条件下动。

2.4.4.横向比较:底座、延伸与能力层

把三个平台放在同一组维度下,差异会更清楚:

三者不是三套平行系统,而是“底座—延伸—能力”的分层:DCEPS提供账本与境内结算,CBETS把同一套逻辑延伸到跨境,智能合约框架为前两者提供可编程能力。理解这一点,就不会把“三大平台”误读为“三个入口”,也不会把智能合约当成独立于支付体系的第四套系统。

对机构而言,三项能力的接入可以分步进行,具体身份选择、申请流程与时限见第五章。

三、混合型货币能力、全局统一账本与“混合式”技术路线

货币能力回答“钱是什么”,账本回答“钱记在哪”,技术路线回答“钱怎么跑”。三者合起来,才是数字人民币2.0的完整基础设施。

3.1.混合型货币能力

数字人民币2.0的“混合”最终要落到货币能力上:计量框架从现金转向存款货币,货币层级分为零售与批发两层,币串则把两层连成同一种法定货币。

3.1.1.从“数字现金”到“数字存款货币”

2026年1月1日,人民银行落地实施新一代数字人民币计量框架,数字人民币由现金型1.0升级为存款货币型2.0。这不是简单的版本号变化,而是负债属性、货币层次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变化。

官方称,这是全球首次将数字货币纳入现代银行体系货币派生与流动性管理框架。这一判断来自运营管理中心的解释,属于制度设计层面的比较,引用时宜保留“运营管理中心称”的限定。

3.1.2.零售存款货币与批发央行结算货币

数字人民币2.0的双层运营,在货币层面上呈现为两层:

按数字人民币2.0的设计,两层货币都以央行发行的数字币串为载体,都具有法定属性。币串的作用,是让每一单位数字人民币具备可追溯、可校验、可编程的价值载体,确保不同运营机构发行的数字人民币“同质同价”,维护货币单一性。

这一设计的精妙之处在于:零售端让商业银行“权责利对等”,愿意推广;批发端保留央行货币的最终结算性,守住金融稳定的底线。央行与商业银行不再是简单的“发包-代理”关系,而是“公共底座-市场服务”的分工关系。

3.2.“全局统一账本”是什么

“全局统一账本”是数字人民币2.0基础设施的核心概念。银发〔2025〕140号《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运用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化数字人民币数据治理,构建“中央银行-参与机构”全局统一账本(图书馆/CBDC/PBC/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的行动方案银发〔2025〕140号)。陆磊在署名文章中则用“全局一本账”来概括双层运营架构下的账本逻辑。

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

1.统一标识:每一笔数字人民币、每一个钱包、每一家参与机构,都有统一编码和数据口径,央行可以看到全局。

2.统一对账:央行端与参与机构端实时对账,减少差错、争议和人工干预,提升跨机构清算效率。

3.统一治理:在保护隐私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支持宏观统计、风险预警、反洗钱、反欺诈和监管穿透。

需要强调的是,“全局统一账本”不等于“全国只有一台服务器、一个数据库”。更准确的理解是“逻辑统一、物理分布”:央行掌握主账本和全局视图,参与机构保留自己的子账本和客户关系,双方通过统一规则、统一标识和实时同步形成一本“逻辑上的总账”。这也是它能够兼容现有银行体系、支持7×24小时运行的原因。

DCEPS是这本账本的境内运行枢纽,CBETS是跨境延伸。DCEPS的“统一数据”“流动性统一管理”“智能风控”等服务,正是建立在全局统一账本之上的能力。

3.3.为什么是“混合式”,而不是“纯链上”

数字人民币2.0的技术路线是“账户体系+币串+智能合约”:

•账户体系解决合规、身份、限额、反洗钱和高并发问题;

•币串解决价值传递、可追溯、可拆分和跨机构互认问题;

•智能合约解决条件支付、定向支付、自动分账和履约执行问题。

三者结合,形成“账户保效率、币串保价值、合约保规则”的混合架构。它支持链上和链下、在线和离线,打破了“可编程则必上链”的技术教条。

3.4.技术路线的三方含义

混合式路线对不同主体意味着什么,可以分开看:

笔者认为,混合式不是妥协,而是把不同技术的比较优势放在正确的位置上:用中心化体系承担高并发与合规,用分布式能力承担价值传递与多方互信。真正的难点不在技术选型,而在两套体系的规则、接口与责任如何对齐。

四、数字法定货币作为“公共支付工具”:定位、边界与重点场景

4.1.公共支付工具的四个属性

“公共支付工具”不是一个新的法律概念,而是对法定货币在支付体系中角色的概括。结合数字人民币2.0的设计,至少包含四层属性:

在国际央行讨论中,CBDC常被描述为“公共支付工具”:它提供央行货币的安全性和最终性,同时通过双层运营保留私营部门的创新和服务能力。数字人民币2.0的独特性在于,它把这一理念推进到了“存款货币”层面:既保留公共货币的信用,又让商业银行能够进行货币派生和资产负债经营。

4.2.一个关键边界:公共支付工具≠公共部门包办

公共底座,不是公共垄断

数字人民币的“公共”属性,体现在基础设施、规则和最终结算层面,不体现在包办所有支付服务。央行提供公共底座,运营机构提供市场化产品,科技公司和场景方提供应用创新。三者边界清晰,生态才能持续。

如果把它理解为“央行要做所有支付”,就会混淆公共品与商业服务的界限,既不利于创新,也会带来沉重的财政和治理成本。更合理的定位是:市场能有效提供的,交给市场;市场供给不足、外部性强、信任成本高的领域,由公共支付工具补位。

具体而言,公共支付工具应优先进入四类领域:

1.公共品和准公共品领域:政务缴费、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

2.跨机构外部性强的领域:跨行清算、跨区域公积金、跨机构消费券、供应链多级分账。

3.信任成本高的领域:预付资金、农民工工资、工程款、财政专项资金、慈善捐赠。

4.商业覆盖不足的领域:偏远地区、老年人、境外来华人员、小微商户。

4.3.重点场景

按上述边界筛选,数字人民币2.0的重点场景可以归为六类。下表只列痛点与作用,具体实践见后文段落:

政务财政是公共支付工具最典型的场景。数字人民币接入非税缴费、财政补贴、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系统后,资金可以按预算科目、支付对象和执行进度定向流转,减少中间环节和挪用风险。据公开披露,浙江“浙里办”财政非税缴费已集成200余项公共支付项目、覆盖2.2万家非税执收单位,说明公共支付工具已经具备规模化落地能力。

民生权益场景的共同特征,是“钱有条件”。农民工工资、预付卡余额、财政补贴、公积金,都不是普通消费支付,而是带有指定用途、指定对象、指定条件的“有条件的钱”。智能合约把这些条件写进支付流程,正好补上了传统账户体系“事后监管”的短板。交行在成都的农民工发薪、邮储“元管家”的预付卡退款、公积金的“一点接入、全局可用”,都是这一逻辑的具体实践。

产业供应链场景,是数字人民币2.0从零售走向对公的关键。工行“工银e合约”化解连环债、农行联合泸州老窖做供应链金融,都是用智能合约把贷款资金锁定在真实订单和真实用途上。它解决的不只是支付效率,更是产业链上的信任和资金闭环。

零售消费场景,公共工具的作用不是替代微信、支付宝,而是提供底层互通和普惠选项。网商银行的伞列钱包不改造现有收单体系就能连接商户,消费券跨机构互通互认,说明公共底座可以与商业生态共生,而不是零和竞争。

跨境场景,公共支付工具的价值在于“最终结算性”和“本币结算”。CBETS把数字人民币的清算能力延伸到跨境贸易结算与境外来华支付;跨境缴税目前依托的是mBridge(如杭州“税路通”模式),并不属于CBETS的平台能力。这条线能否走通,取决于跨境监管协调、反洗钱规则和流动性安排。

金融交易结算,是数字人民币2.0最具想象力的增量,也是最需要制度配套的领域。智能合约+券款对付(DvP)+原子结算,可以让数字资产“上链、确权、交割”形成闭环。但它涉及证券、基金、衍生品等多条监管线,不能只靠技术单兵突进。

4.4.场景选择的标准

不是所有支付场景都需要数字人民币。判断一个场景是否适合公共支付工具,可以看五条标准:

用这五条标准衡量,政务、民生、供应链、跨境和金融交易结算,比普通零售消费更适合作为公共支付工具的重点场景;普通零售消费则应更多交给市场化机构,公共工具做好底层支撑和互操作即可。

4.5.从“工具”到“底座”的三道考题

数字人民币2.0能否真正成为公共支付底座,取决于三道考题:

三者之中,治理最难: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不等于“责任自动闭环”。如果合约由谁审计、出错由谁负责、争议如何救济没有明确规则,技术上的确定性就会变成治理上的不确定性。激励与技术,最终都要服从这条治理底线。

4.6.对不同主体的影响

把视角从制度切换到参与者,数字人民币2.0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下表。表中“需要准备什么”为笔者基于公开信息的判断,不是官方要求;具体接入路径见5.5。

五、如何参与数字人民币2.0服务体系

前面回答的是“公共支付工具该做什么”,这一章回答“机构怎么进”。参与数字人民币2.0,不是“向央行申请一个钱包”,而是先选平台、再选身份、最后建系统。三套平台的参与者体系按不同维度划分:DCEPS与CBETS按接入深度划分,智能合约框架按生态角色划分。把三套“角色语言”混用,是接入准备阶段最常见的返工原因。

5.1.三套平台,三套角色语言

三套体系里,DCEPS与CBETS的角色名称相同,但准入范围不同;智能合约则完全不按结算权限划分。2.4已比较三者的平台分工,本节讲参与身份与接入步骤。

5.2.DCEPS:按接入深度分三类

DCEPS的参与者分类只看两件事:是否开立结算钱包,是否直接办理结算。角色由接入方式决定,与机构规模无关。

三类角色的实际差别,落在流程和时限上:

•直接参与者:接入最深,承担结算职能。须在联调测试前开立结算钱包,并在协议签署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投产。

•间接参与者:保留参与机构编码但不开结算钱包,由合作直参代为向运营管理中心提交注册申请,运营管理中心在20日内作出予以注册、不予注册或要求补充材料的处理。

•其他类型接入机构:只做指令发起、转发和信息交互,不碰资金结算,须在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投产。

接入方式有五种:API直连、链节点接入、可信跨链接入、代理接入、私有云托管。机构可按自身系统建设能力和业务需要选择,不必都做成直参。

接入流程分为四步:

同时申请DCEPS与CBETS的,相同申请材料经说明后无需重复提交。

5.3.CBETS:跨境场景的三类角色

CBETS沿用同一套角色名称,但把准入范围收窄了:

两处差异最容易被忽略:一是直参和间参都限定为金融机构,直参另含金融基础设施;二是其他类型接入机构只能做信息转接,不能碰结算。

手册没有把“境内/境外”设为独立角色。境内外机构适用同一套定义,差别在准入主体和接入网络。按业务视角,四种常见组合可以对应到官方角色:

左列是业务习惯说法,不是手册用语;对外文件和申请材料应以“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其他类型接入机构”为准。

接入路径有两条:一是与境外央行支付系统、法定数字货币系统双边互联互通,境外机构复用本地网络与境内机构互通;二是金融机构直接接入,可选择API直连、轻量级接入或代理接入,通过境外专线、VPN对接香港接入点,也可复用境内参与者的网络通路。报文兼容ISO 20022,目前接入暂不收费。

mBridge是另一条并行路径:由多个货币当局共建,商业银行经本国央行批准上桥后,可通过API或门户直连、轻量级接入,也可经本地支付系统或其他直参间接接入。它与CBETS治理结构不同,不能互相替代。

5.4.智能合约:按接入准备分五类角色

智能合约框架不发参与机构编码、不设结算钱包,角色按“在合约生命周期里做什么”划分。需要区分的是,这里的“运营机构”指承担智能合约可信运行环境建设的机构,与2.2所说的30家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不是同一口径。

运营机构是这套体系的枢纽:其他角色多数通过运营机构或合作金融机构接入,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接入条件的应用平台,才可直连智能合约生态服务平台。框架的完整设计见工作目录/e-CNY 2.0/标准文档/央行标准产品说明/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框架。

5.5.机构怎么选

把机构类型与角色定义对照,可以形成一张初步的路径表:

表中“建议路径”是笔者依据角色定义所作的匹配,不是官方准入结论;实际身份以运营管理中心、国际运营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

参与顺序可以归纳为三步:先定身份,再建系统,最后扩场景。身份选错,后面的接口改造、钱包开立和合规准备都要重做。

六、结语:数字人民币2.0的真正变化

数字人民币2.0的真正变化,不是多了一个支付工具,而是货币制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支付逻辑的同步升级。

从制度看,它把数字人民币从“央行直接负债的数字现金”升级为“零售存款货币+批发央行结算货币”的混合体系,让数字货币真正融入现代银行体系。

从基础设施看,DCEPS、CBETS和智能合约生态框架,构成了“境内+跨境+可编程”的公共底座;全局统一账本让央行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

从公共支付看,数字法定货币的价值不在于包办支付,而在于为全社会提供法定、普惠、中立、可互操作的支付选项。政务财政、民生权益、产业供应链、零售消费、跨境开放和金融交易结算,是它最重点发力的地方。

数字人民币2.0时代刚刚开启。从首届数字人民币年会的发布情况看,数字人民币2.0服务体系已相对完整,其定位也已明确,为正式发布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有三项外部变量值得观察:

1.法律授权何时落地:全国人大常委会何时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并公布修订后的法律,从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

2.角色与定价机制如何细化:如何细化DCEPS、CBETS与e-CNY SMART Contract三大服务体系的参与者角色分类及差异化定价,并建立不同机构角色的常态化申请机制。

3.全国发行何时启动:数字人民币何时从限定范围试点走向全国正式发行。据公开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已于2026年6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按当前审议节奏推算(笔者判断),若无重大调整,最快可能在2026年第四季度或2027年第一季度完成审议,正式结束试点阶段。

这三项外部变量,决定了数字人民币2.0从“体系就绪”走向“全面运行”的节奏。

作者:吕方(润和软件数币解决方案部)

资料来源

•2026金融街论坛数字人民币年会发布内容(2026年10月21日,北京)。

•陆磊署名文章《守正创新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的行动方案》(银发〔2025〕140号)。

•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中心《央行端数字人民币系统(DCEPS)服务手册》(第一版,2026-10-20)、《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框架》(第一版,2026-10-20)。

•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数字人民币跨境系统服务手册》(第一版,2026-09-15)、《数币达·励付(CBETS LIFT)服务手册》。

•公开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于2026年6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

•案例数据:浙里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网商银行等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公开披露。

说明:本文数据与案例均来自公开信息,具体口径以原发布方为准;“笔者认为”“按当前审议节奏推算”等处为作者判断,不代表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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