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细则
11月6日,香港证监会(SFC)发布了《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
香港证监会(SFC)主席欧达礼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向虚拟资产交易所发放牌照,新的监管条例将涉及反洗钱、市场操纵、公平交易等问题,会要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为潜在风险提供保险拨备。
立场书声明称,证监会无权向买卖非证券性虚拟资产平台发牌照或执行监管。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户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交易服务的平台,才属于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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