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 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60号)


2025-12-17 14:26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13日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推动人工智能(AI)和数字重庆双向赋能,加快建设全国人工智能应用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前瞻谋划、统筹布局、应用牵引、开放共享、安全可控,充分发挥我市数据资源富集、算力支撑坚实、应用场景丰富、产业体系完备等优势,推动AI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赋能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到2026年,AI和数字重庆双向赋能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AI赋能综合应用场景,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普及率超过70%。到2027年,AI和科技、产业、治理、民生、消费、开放等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80%,智能经济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推动全方位赋能重点行业

(一)“AI+”科学技术

1.加速AI驱动新型科研范式变革。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探索“AI+”材料科学、生命科学、能源科学等新型科研范式,建设科学大模型和高质量数据集。推动嘉陵江实验室、金凤实验室、明月湖实验室围绕“AI+”装备、诊疗、材料开展科学研究。加快建设重庆信息与智慧医学研究院、重庆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平台,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推动AI驱动技术研发协同创新。围绕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能芯片、行业大模型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AI与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低空经济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3.强化AI驱动社会科学研究模式转变。推动“AI+”法律服务,打造区域性“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人工智能伦理研究,开展“人工智能安全风险与治理”“人机协同的哲学范式”等社会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社科联等)

(二)“AI+”产业发展

4.加快“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智能化升级。推动“AI+”产业大脑和未来工厂建设,加速“四链四侧”数据归集与产业图谱构建,打造智能决策与协同制造系统,推动制造业企业通过AI优化研发设计、中试验证、运营管理等环节,提升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水平。发展“AI+”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强化AI在辅助驾驶、智能交互、车辆检测等领域的应用,加强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规级芯片等研发制造。发展“AI+”具身智能,加快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研发制造,建设人形机器人训练场,研发操作系统、一体化关节等零部件。发展“AI+”低空,推进AI在环境感知、航线规划、高精度避障等方面的应用,拓展应急救援、城市巡检、低空物流等应用场景。发展“AI+”装备,加快智能检测设备、无人运输车辆等新型智能装备研发。发展“AI+”能源,加速AI和电网、新能源、火电、水电、油气、煤炭等能源领域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

5.推动农业智能化转型。发展“AI+”畜牧业,强化育种、养殖和动物疫病防控创新。推动“AI+”种植业,强化精准种植、作物病虫害防控、科学储运等关键环节创新,构建粮食智能生产体系。推动“AI+”未来农场建设,发展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的智能感知、决策、控制、作业等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委)

6.加速生产性服务业智能化创新。推动“AI+”软件信息服务,深入实施“满天星行动”,创新软件开发全过程,促进工业软件向智能体转型。推动“AI+”金融服务,加强信贷服务、交互式风控、金融反欺诈等垂类大模型研发应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在工业设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

(三)“AI+”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

7.提升智能化城市治理水平。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大模型,推动实施“水电气讯路桥隧轨”等城市生命线及环卫、停车、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AI赋能“大综合一体化”城市治理,建设“城市交通缓堵促畅智治”“城市治理立体综合巡查”等“AI+”综合应用场景。聚焦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打造“AI+”综合场景,提升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加快AI赋能平安社区治理,推动“基层矛盾纠纷”AI场景建设。在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深化AI应用,推动招投标全流程加强智能化服务与监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委社会工作部等)

8.构建智能化安全治理体系。强化AI在重大活动安全监管、全民反诈、人脸识别等场景的应用,提升公共安全预警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AI+”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灾情智能研判、应急资源调度效能。推动“AI+”网络安全监测,强化互联网信息整合与违规内容治理,建立网络风险智能预警与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

9.创新智能化生态治理模式。推动AI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综合应用,强化AI赋能水、气、固废污染防治,优化“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等应用,推动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AI+”消费提质

10.拓展智能消费服务新场景。推动智慧商圈建设,鼓励重点商业场所开展智慧化改造,加快引入AI导购等智能原生应用,支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发展“AI+”旅游,打造AI惠游重庆智能体,提供个性化智能旅游服务,推动文博场馆、旅游景区落地数字文旅和沉浸式文旅新场景。发展“AI+”直播,推动直播平台联合软信企业开发AI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等)

11.培育智能消费新产品新业态。鼓励探索AI全新商业模式,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推动研发具备多模态交互和意图理解功能的AI手机、AI计算机。推动开发智能冰箱、智能洗护等AI家电,打造全屋智能家电生态。围绕配送、导购等场景推出具身智能机器人解决方案,创新具身智能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推动研发AI眼镜、手表、AR/VR设备等智能穿戴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五)“AI+”民生福祉

12.创新智能工作方式。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大模型,打造“AI+”就业综合应用场景,推动就业精准快速匹配、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挖掘数据工程、智能服务等新就业岗位,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开发灵活用工、超级个体等数字人力产品。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面向登记失业人员开展AI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13.推行智能教育教学模式。推进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AI赋能教育综合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建设一批“AI+”教育创新特色区县、学校。推动校企合作研发AI助教、AI学伴、AI实验助手等智能体,探索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鼓励和引导市民学习AI新知识新技术。(责任单位:市教委)

14.提升智能健康生活品质。加强AI在传染病监测预警、卫生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推动AI赋能便捷就医、药品药械管理、医保服务等,推动基层应用AI辅助诊疗、中医辨证施治。建设“AI+”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围绕“一老一小”、残疾人服务、家政、物业等领域开展AI赋能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六)“AI+”开放合作

15.开展AI国际交流合作。发挥中新互联互通优势,探索建立面向东盟的算力协同机制,开展跨境数据分类分级安全流动试点。以数字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推动提升通道运营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推动建设AI领域“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举办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面向全球开展智能制造技术示范,共建共享高质量数据资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等)

三、提升全要素支撑能力

(一)强化智能算力支撑

构建重庆数据中心集群与跨域共享协同发展的算力供给体系。推进“东数西算”工程,以重庆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为重点,推动本地高性能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云边端一体化协同发展。实施“疆算入渝”工程,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算力产业链企业赴新疆投资建设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持续提质扩容重庆(新疆)算力基地,建设高带宽算力传输网络,迭代升级西部(国家)算力调度平台,实现多元异构算力灵活调度和统一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数据要素供给创新

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知识语料库,迭代升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指南,推动形成一批覆盖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政府侧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行业侧的高质量数据集。推动税务等公共数据共享,有序推动相关民生数据向社会公众开放。支持企业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产品入场交易,强化数据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三)强化模型基础能力

开放数字重庆AI底座,引导企事业单位使用数据、算力、模型、智能体等资源,推动垂类模型体系和智能体研发,加强智能组件、先进算法服务采购,推动AI底座规模化拓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AI应用中试基地,对接国家部委需求,围绕重庆优势领域积极培育一批AI应用中试基地,开展垂类模型研发、性能评测、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四)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加快重庆人工智能湾区建设,聚焦场景开发、数据服务、软硬件集成等领域,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模力高地”创新孵化生态社区,培育一批AI研发企业和智能原生企业。加大对AI企业全方位服务力度,支持建设AI产业创新综合体。鼓励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AI科技子公司,对国有企业AI投入纳入科研经费部分在经营考核中视同利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重庆人工智能学院建设,构建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建强“AI+学科群”,打造高水平人才培养中心。依托卓越工程师学院、高等研究院等,培养复合型、实战型本地人才。依托高层次引才计划,引进AI领军人才。引育算法工程师、数据标注师等专业人才。用好“渝才荟”等平台,做好人才全链条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六)促进开源生态繁荣

鼓励企业联合开发者社区、开源基金会打造开源社区,开放深度学习框架、预训练模型等关键技术,在大模型、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等领域培育一批开源项目。推动高校探索将教师在开源社区作出的贡献纳入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等)

(七)强化金融支撑

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AI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国有投资基金、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行业语料库建设、智能体与大模型开发等。培育一批耐心资本,鼓励市场化投资机构为开展场景创新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国资委等)

(八)提升安全能力水平

推动建设大模型、智能体测试验证平台,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安全评测标准,促进AI安全合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数据风险监测平台,完善数据漏洞、隐私泄露等风险监测体系。引导各方依法依规使用AI生成内容,加强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和秘密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大统筹力度。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全市“AI+”行动。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推动“AI+”行动,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我市“AI+”优质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强化政策支持并持续迭代升级。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出台支持“AI+”行动的政策措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组建AI专家委员会,为我市打造AI应用高地提供专业决策支撑。建立常态化AI场景清单征集、遴选、发布机制,以场景“小切口”带动行业应用,对应用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典型应用场景开展评选和宣传推广。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举办高水平竞赛、论坛、生态大会等活动,开展业务场景供需对接。加强专业培训和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市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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