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违法罚款可以微信支付 9月起试运行


2018-8-31 9:05

近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方便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率先开通了互联网服务平台(电脑端网址:sd.122.gov.cn)缴纳交通罚款的微信支付方式。同时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开发了静态二维码,市民在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可通过扫码方式实现微信支付交通违法罚款。微信支付将于9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其它银行的微信支付工作也在全力推进中。

网上可自助处理违法记录

使用微信支付缴纳罚款的市民,需要登录山东省交通厅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选择用户注册。拥有本地机动车或驾驶证、且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或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与现有手机号码相同的个人用户,可以进行网上注册。号码不同的请到各区市车管分所窗口修改联系方式。车主用户注册时需提供车牌号及发动机号,驾驶人用户提供驾驶证档案编号。用户注册账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及时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

互联网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已绑定驾驶证和机动车的个人用户可自助处理绑定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进入缴纳罚款流程。选择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后,点击“确认缴款”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微信支付进行支付,并选择票据领取点。

扫二维码也能缴纳罚款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公安局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农行)的共同努力下,青岛农行开通微信支付方式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缴款人可以通过扫码(二维码识别)缴费方式缴纳青岛地区交警罚款。

由于交通违法信息数据传输正常情况下需要3-5分钟,异常情况会需要更长时间,提醒广大司机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具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如在3-5分钟后扫码未查询到交通违法信息,可先保存二维码或关注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微信公众号,稍后支付。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在扫码缴费操作环节中一定要认真核对显示的交通违法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支付。目前青岛农行已开通部分区市罚款缴纳业务,下一步将逐步推广至剩余的黄岛、即墨、莱西、胶州、平度五区市。如果大家在缴费中遇到问题可在就近的农行网点咨询或者电话咨询95599。

网上缴费要注意四点

青岛交警提醒,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业务办理时,需注意以下四点:

首先,用户如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后,由于公安网络与互联网信息交换大约需要3个小时,用户选择“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罚款时,如未查询到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信息,请勿在网上重复处理。建议3小时以后,在互联网平台查询到该笔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信息后,再进行网上缴款。

其次,用户注册账号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后,应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点击机动车信息更新和驾驶证信息更新,对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更新,避免重复缴费。

第三,用户进行互联网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时,需保证联系电话与办理机动车注册、驾驶证业务时预留电话保持一致,否则无法使用。因此,如需变更联系电话,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部门进行办理,目前市区各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均可办理。

第四,山东互联网平台支持省内手机号码短信发送,目前个别外省市手机号码无法收到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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