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支付产业市场开放有望提速


2020-1-16 16:31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瑶柱

美国当地时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署仪式在白宫举行。

在签署仪式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在致辞中表示,中美两国从大局出发,正视分歧、管控分歧,已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致辞结束之后,刘鹤同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移动支付网注意到,《美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经贸协定》第四章为金融服务。此次金融服务章节共24条,涉及银行服务,信用评级服务,电子支付服务,金融资产管理服务,保险服务,以及证券、基金管理及期货服务六个方面。

中美双方认为,两国金融服务部门将采取具体行动,确保为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公平、有效和非歧视地参与市场待遇。

一、中美关于金融服务经贸协定部分内容

在金融服务章节中方,中国承诺主要有三:

①放宽金融业准入限制,比如放宽外资在保险、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领域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限制;

②在已开放的领域,依法受理并审批美资机构的业务资质申请,比如信用评级、电子支付等,其中电子支付领域已明确审批程序;

③优化具体业务监管规则,比如在评估外国银行分支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时将综合考虑母行资质。

美方承诺亦有三:

①目前中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机构的申请尚未批准,确认将及时考虑此类申请;

②确认给予中国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包括银联在内的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非歧视性待遇;

③继续允许中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美收购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

以下为我们关心的金融服务章节部分具体描述:

1、关于银行服务

中方承诺在协定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允许在美国金融机构提供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时,考虑其母公司的海外资产,以便符合适用的资产要求。对申请成为各类非金融债务工具A类主承销商的美国金融机构,应根据修改后的《授予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主承销许可证的公式》进行评估并颁发许可证。

美国则承认包括中信集团在内的中国机构在美相关请求悬而未决,美方将迅速考虑这些请求。

2、关于信用评级

中国申明将允许一家美国独资信用评级服务提供商对出售给国内外投资者(包括银行间市场)的国内债券进行评级。中国承诺继续允许美国服务提供者,包括全资拥有的美国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对出售给国内外投资者的所有国内债券进行评估。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中国应审查并批准美国服务提供商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任何未决的许可申请。

美国则申明对中国信用评级服务供应商给予非歧视性待遇。

3、关于电子支付服务

中国应接受美国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的任何申请,包括寻求作为外国独资实体运营的供应商的申请。在提交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机构可以在这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更正或补充信息。如果机构提出此类要求,中国在申请人回应该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接受申请。中国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作出决定,包括对任何不利决定的解释。

美国服务提供者通知中国其准备工作已完成后,中国不得迟于一个月就应接受该美国供应商的许可申请。对包括万事达卡、Visa、美国运通的任何许可申请,中方应给出不利决定的解释。

美国则申明给予包括银联在内的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非歧视性待遇。

二、中国电子支付服务市场开放进度有望加速

关于中国支付产业市场开放的讨论至少可以追溯到2010年开始的一桩官司,控诉双方为VISA与中国银联。虽然WTO争端解决机构驳回关于中国银联垄断地位的指控,但认同了「中国存在部分影响电子支付服务的措施」的报告意见,支持有关中国开放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主张。

中国方面没有对该结果进行应诉或上诉,并表达了愿意有序开放支付服务市场的观点。从2012年7月官司结束后,中国开始着手电子支付产业市场的对外开放。

1、首先就是清算市场

以2015年4月的《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为契机,《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在2016年正式出台。该办法第三条指出,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境外机构,原则上可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但对境内银行卡清算体系稳健运行或公众支付信心具有重要影响的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法人,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也就是说,有能力「影响」中国支付市场的境外清算机构,都可以也都应该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在《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三年多后,2018年11月9日,美国运通与连连支付的合资公司「连通」才正式通过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进度略显「磨蹭」。不过这也是截至目前唯一记录在案的筹备申请,堪称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标杆」。

一年过去,筹备中的「连通」依然没有开业的消息。依照法定程序「连通」需在一年筹备期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内未完成筹备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满打满算下,在申请牌照的1年又3个月后,「连通」就要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也就是说「连通」最晚要在2020年2月前要完成筹备,距今只剩半个月。

另外,在2019年3月网联与万事达卡联合成立的「万事网联」同样瞄准国内清算市场。不同于「连通」股东双方1:1的持股方式,万事达卡在「万事网联」持股为51%,「国内势力」甚至让出了控制权。

从中美贸易协定来看,中国关于电子支付产业市场开放,做出了许多「时间」上的承诺,清算市场开放有望提速。

2019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对《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最大变化之一是在删除「核心业务系统不得外包」描述,修订版本允许其他机构处理自家的交易转接、资金清算、差错处理、风险管理等清算业务,但前提是对方也必须为合法清算机构。

简单来说,就是「不会可找外援」,此举可以说为有意进入中国市场且「经验不足」、「实力欠缺」的清算机构扫去障碍。在国内市场经营将近20年的中国银联,在实力上肯定是个「好帮手」,更重要的是中国银联已在2019年6月18日已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批准,成为中国境内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持牌银行卡清算机构。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在业务层面,客观上也加快了清算市场开放的脚步。

2、其次是第三方支付

2019年有两个外资企业收购境内支付机构案例值得关注。

9月30日,国付宝发布公告称,PayPal通过旗下美银宝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国付宝70%的股权,成为国付宝实际控制人并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不久后PayPal跟进表态,在该交易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据外媒在11月5日报道,德国数字金融平台Wirecard将以至多807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北京的商银信支付AllScore Payment Services所有股份。根据惯例和法规的相关条件,在完成交易后,Wirecard将先持有商银信支付80%股份。两年后,认购期权使Wirecard能够收购剩余的20%股份。

中国有200多家支付机构,在前几年并购案例中,国内互联网公司是主要金主。不过随着支付产业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境外机构也就成了有意「卖身」的中小支付机构新选择。

按照本次中美经贸协定,中国应接受美国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的任何申请,那自然也包括《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未来不排除有外资愿意「尝试一番」,毕竟申请免费。

当然我们也有必要给国际友人泼点冷水,近年来中国支付机构数量「只减不增」,中国人民银行亦曾明确表态在一段时期内,不再批设新的支付机构,重点工作是对现有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希望哪天申请失败的国际友人们能明白,这属于对事不对人,不要再去川普那投诉了。

三、后记

经贸协议签署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金融服务章节的情况说明》,表示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是对我金融业开放成果的再次反映。

人民银行认为,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我国把握全球化战略机遇的必然途径。当然在开放的同时,人民银行还强调切实加强金融监管,维护好金融稳定。

这就意味着,境外支付服务提供者一经入华,和国内对手们都会面临相同的监管环境。什么支付产业前期的「红利期」、「蜜月期」,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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