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发布新条例:银行业在金融科技的股权参与可达35%


2022-11-17 15:18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已允许银行控制如P2P借贷或在线借贷(pinjol)的金融科技公司股份至35%。

除了35%的最高资本参与限额外,希望开展这些公司行动的银行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

根据2022年第22号第2条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POJK)规定银行必须在股权参与活动中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对金融科技的注资也必须符合银行的业务计划。违反此规定的公司将受到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行政制裁。

此外,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禁止从事传统业务活动的银行投资于从事金融行业的公司以外的资本。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所指从事金融业的公司,是指以金融服务机构形式存在的公司、以利用信息技术生产金融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和信用信息管理机构。

同时,执行夏利亚(伊斯兰教法原则)的银行只能向夏利亚金融科技公司注资。夏利亚业务单位(UUS)和外国银行分行禁止投资资本。

该规定的背景是因为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认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改变了金融服务行业的业务流程,因此在数字生态系统中需要银行与金融部门公司合作。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公共关系部负责人Darmansyah周三(16/11)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2022年第22号条例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的资本投资活动,包括临时资本投资活动,旨在提高全国银行业系统的弹性、竞争力和效率”。

此前,Segara研究所执行主任PiterAbdullah表示,金融科技公司的最高资本投资为银行资本的35%被认为是相当安全的。

据Piter说,银行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所有权必须受到限制,据说35%的最高限额足以让银行成为控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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