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要求BNPL提供商申请信贷许可证
澳大利亚的“先买后付”服务提供商已被要求在六月份新法规生效之前申请信用许可证。根据Finder的一项调查,近年来,Afterpay、Klarna和Zip等公司推出的BNPL产品在澳大利亚的普及率飙升,去年上半年约有40%的人使用这些产品。
然而,由于这些产品中的大多数不在《国家消费者信贷法》的涵盖范围内,去年夏天,政府开始修订该法案,要求供应商持有信贷许可证并遵守现行的支票法律。
该立法还根据该法案建立了一个新的“低成本信贷”类别,“以反映BNPL与其他受监管形式的信贷相比具有较低的风险和成本”。
随着该法案的修订,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告知BNPL公司,他们需要采取行动。
公司需要申请信贷许可证,让ASIC接受申请,并在6月10日之前成为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的成员。
监管机构敦促供应商尽早申请-最迟在5月11日之前-因为获取更多信息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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