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部门发文:开展“数字人民币+首发首店”场景试点
4月15日,浙江省商务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称,深化消费金融创新,鼓励为首店品牌、首发产品消费提供优惠权益和增值服务,开展“数字人民币+首发首店”场景试点,促进首店场所支付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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