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辽宁省联社、抚顺银行收反诈罚单!已有10余家银行被罚
近年电信网络诈骗频发,严重侵犯公众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诈骗一般涉及银行账户,因此银行在反诈工作上承受着较大的压力。近日,就有3家银行因反诈问题收罚单,涉及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信社等。
光大银行、抚顺银行、辽宁省农信联社收反诈罚单
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5万元。
6月17日,同样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还有2家银行存在反诈相关违法行为。
其中,抚顺银行因“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等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84.174万元。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因“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229.15万元。
与辽宁省农信联社不同的是,后2家银行并非纯粹的反诈罚单,还包括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这2家银行均涉及反洗钱相关问题,且均有行内人士因此被罚。另外,抚顺银行还涉及数据安全问题—“未按照规定落实数据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则涉及网络安全问题—“未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虽然在数不胜数的银行罚单中,反诈罚单并不多,但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不完全统计,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施行以来,至少已有10余家银行被罚,涉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其中,光大银行为第二次收反诈罚单,之前已有另一家分行被罚。
而从罚单上的反诈相关违法行为来看,也有所区别。
其中,厦门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泉州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商银行的违法行为是“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为“履行反诈主体责任不到位”,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吉林亿联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为“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广安思源农商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抚顺银行、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则是“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管理规定”或“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
在这些反诈罚单中,大多数为“双罚”——既罚机构,同时也有行内人员对反诈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而被罚。
《反诈法》:支持金融科技运用,反诈不力将面临处罚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国家及监管部门对于反诈工作相当重视,已发布多个相关文件,其中要求银行等机构配合反诈工作。
2024年12月1日,由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主要是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其中对银行、支付机构提出要求,包括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暂停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等。
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反诈法》对银行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等。
《银行科技研究社》发现,《反诈法》中鼓励银行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反诈工作。其中提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银行若反诈不力,包括“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则面临相关处罚:
轻则被警告、被通报批评,或被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重则被罚款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并被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相关人员也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