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钱支付本年度第三次被罚,皆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布的新罚单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支付”)河南分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40.800578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快钱支付于2011年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快钱支付最早的资质包括银行卡收单(全国)、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全国)等六项,但在首次续展时,主动终止了后两项资质。随着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快钱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这是快钱支付今年第三次被罚。4月11日,快钱支付山东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罚款2万元。7月7日,快钱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警告并罚款625万元。所谓“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通常指支付机构在资金清算、账户管理、交易处理等环节中未能遵守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清算相关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7月22日,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自愿公告,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儒意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方)、上海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卖方)及快钱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下称“快钱金融”)三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快钱支付由快钱金融全资控股。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有条件同意受让而卖方有条件同意转让目标公司30%股权,交易价格为现金2.4亿元,分三期支付。此外,该交易需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才可能完成。按此交易价格计算,快钱金融总估值为8亿元,相比2023年时传闻的价格又跌去两个“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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