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北京市分行同意联通支付高管变动
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同意桑立华、刘海玲为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下称“联通支付”)董事。
据移动支付网消息,联通支付成立于2011年,以“沃支付”为企业品牌,为中国联通体系内个人客户提供综合性第三方支付服务和信息服务,同时也为运营商产业链企业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支付金融解决方案。联通支付于2011年12月获得第三批支付牌照,获准开展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后,联通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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