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付通因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被央行处罚
8月2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发布新罚单,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下称“盛付通”)因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被罚款40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盛付通成立于2008年6月13日,原注册资本为2.5亿元,2011年5月获得首批支付牌照。获牌初期,盛付通资质类型仅为互联网支付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直接消费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后来通过增项,盛付通又获许可,拓展了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类型。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盛付通的业务类型也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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