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文:支持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外汇结算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海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提供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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