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2025-12-1 8:47来源:移动支付网

移动支付网消息:11月26日,发改委网站正式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信用修复制度有了明确标准。

《办法》明确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建立了“轻微、一般、严重”三级失信分类体系,实行“过罚相当”的差异化管理。这种分类方式让信用修复更具针对性,避免了“一刀切”的僵化处理。

根据《办法》,轻微失信信息主要包括简易程序处罚、警告、较小数额罚款等,原则上不予公示,确需公示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履行完法定义务即可申请修复。

一般失信信息涵盖较大数额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等,最短公示期3个月、最长1年;严重失信信息则包括巨额罚款、吊销许可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最短公示期1年、最长3年。不同级别失信信息的修复,都需满足“达到最短公示期、纠正失信行为、公开信用承诺”三大核心条件。

《办法》还规定了信用修复办理入口统一。以往信用修复存在申请渠道分散、流程复杂等问题,《办法》对此进行了系统性优化,确立了“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受理的机制。

信用主体申请修复时,只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三类材料:纠正失信行为的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整个流程有明确的时限要求:认定单位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个工作日内给出修复结果,复杂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信用中国”网站则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最终结果。

《办法》为重整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企业可凭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措施;执行完毕后,凭法院确认文书即可正式修复信用。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在实操中将主要针对企业,旨在通过分类管理、优化流程等措施,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恢复经营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征信修复方面或也将迎来新进展。此前10月27日,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的存续期为5年。过去几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一些个人发生了债务逾期,虽然事后全额偿还,但相关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

为帮助个人加快修复信用记录,同时发挥违约信用记录的约束效力,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对于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

这项措施人民银行将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后,由人民银行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计划在明年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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