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确定支付宝、微信为省消费券发放平台


2025-12-5 16:00来源:移动支付网

12月4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现确定支付宝(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平台作为河南省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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