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未采纳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修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14条有效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多数意见已予采纳。其中“建议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的规定对象或者明确其参照本指引执行。”未予采纳。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内容,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可参照该条例执行。后续,将结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与市场实际,择机出台相关制度规定。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
- 移动支付网早报6.23:美国金融科技公司推AI信用卡,蚂蚁集团董事会变动
- 跨境数金公司成立,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迎来专属“国家队”
- 5月银行AI项目动态:浦发银行3.79亿采购信创算力服务器,智能体平台成布局重点
- 【这一周】数字人民币离岸应用迎利好,微信、支付宝发布AI支付新产品
- 中国金融科技专利数量全球居首,腾讯等中国民企进入前列
- 【出海周报】美联储要求稳定币实名 工信部7部委发跨境利好新文 FATF反洗钱名单更新
- 移动支付网早报7.1:Visa支持X Money上线,2家银行发AI权益银行卡
- FATF更新反洗钱名单:伊拉克、波黑入灰,阿尔及利亚、纳米比亚移出
- 支付、银行、科技、加密超140家巨头抱团,OUSD联盟稳定币登场
- 移动支付网早报7.15:英国新建零售支付系统,数字欧元公布支付服务商试点名单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