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收金融科技罚单!分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人员负有责任


2026-9-23 15:53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木子剑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新余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89.46万元。

交行收金融科技罚单,分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人员负有责任

同时,交通银行新余分行风险与授信管理部刘某强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此次,交行新余分行涉及金融科技相关问题,且针对该问题为“双罚”,不过被罚人员并非来自于科技部门,而是风险与授信管理部。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不久前的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寻乌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246.75万元。同时,该行信贷部刘某某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可见,这2个公示时间相近的罚单,均为金融科技“双罚”罚单,被罚人员均来自信贷相关部门,且均在江西辖内。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自从2025上半年以来,已有不少银行收到指向“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这项违法行为的罚单。其中“双罚”罚单占比不多,既有科技部人员,也有非科技部人员被罚。

例如,2026年1月12日,时任福建石狮农商银行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蔡某江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2026年4月9日,时任广东大埔农商银行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罗某某对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2026年7月3日,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办公室王某燕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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