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开始对数字支付征收16%增值税
肯尼亚《商业日报》10月29日报道,自7月起数字支付交易费新增增值税规定正式生效,目前当地各大银行及金融科技支付机构已完成系统适配,以执行新规。此次税项征收对象是支付网关(如Pesapal)及连接商家、银行与信用卡组织的网络平台为企业提供电子支付接收与处理服务所获的费用。同时法规明确给予豁免:针对个人用户的普通汇款服务,包括M-Pesa、Airtel Money等主流移动支付平台的个人转账业务,均不适用该项增值税。报道指出,新增税负或将压缩企业利润空间,也可能促使商家上调商品与服务价格,进而将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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