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614人被警方“断卡” 5年不得网上支付


2021-3-11 14:11

近日,昆明市曝光首批惩戒电诈帮凶人员名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要“断卡”?

据公安部通报,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嫌疑人14.5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5.6%和74.1%,骗子被抓的几率明显大了。再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偷渡出入境的费用越来越高,国外的窝点被迫解散,远不如以前舒服。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

今年以来,昆明市发现涉案手机卡4万余张,涉案一级银行卡2万余张,犯罪分子大量使用非法买卖的手机卡、银行卡实施诈骗,反映出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犯罪活动猖獗。

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电话卡和银行卡实名制仅停留在实名开户层面,出租、出借、出售等问题仍然没有杜绝。开卡、注销存在监管盲区,不法分子可在多个企业和银行用同一身份信息开卡,往往是开卡贩卖后,又注销旧卡、开办新卡,再次出售。

教育惩治不够有力

对涉案“两卡”的虚拟运营商、支付机构、营业网点等处罚力度不够,对开办贩卖人员惩戒力度不够,惩治措施办法不多,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的大学生、农民等“开卡群体”教育宣传还不够,在公安机关查获的“两卡”涉案人员中,大学生占20%以上。

昆明警方严正警告: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对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

惩戒方式:

1、对违规开办或销售手机卡银行卡的机构,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取消牌照或经营权,并向社会曝光。

2、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对存在监管过失的销售渠道、代理商,停止经营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3、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诈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4、对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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