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暂未批准第三方支付机构“信汇支付”收购案
上市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森”)日前发布《关于变更收购股权的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内容是决定变更此前决定收购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信汇”)60.4%股权的持股主体。
2019年9月10日,步森与易联汇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3831.60万元(1.38亿元)收购易联汇华持有的广东信汇60.40%股权。步森表示此举是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为加快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扩大业务收入来源所为。
根据此次公告,步森与易联汇华同意,将按原协议约定的条件,由步森的全资子公司南昌轩琪履行承接广东信汇60.4%的股权的权利义务。
南昌轩琪成立于2013年,原本是一家自然人独资的银行卡收单外包商,此前与拉卡拉、海科融通、中汇、瑞刷等支付公司均有合作。今年南昌轩琪企业类型发生变更,由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法人独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为1.01亿元,投资人也正式变为步森。简单来说,步森通过投资控制一个原本收单外包实体,再以该实体持有收购来的广东信汇相关股权。
支付机构股权交易涉及到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转让,需向人民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变更。但如今一年多过去,该项交易尚未获得批准,因此股权尚未过户。步森在公告中表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完成后,协议各方将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加速推进审批程序。
广东信汇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3000万,品牌名为信汇支付。广东信汇于2013年获得由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广东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同年成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单位,并在2017年5月被易联汇华所收购。该公司支付牌照在2018年7月顺利获得续展,并增加福建省收单业务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权收购前2019年5月,广东信汇收到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广东信汇违反《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中国银联业务规则,存在为非法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变造交易、大商户模式、商户信息虚假等问题。
根据彼时收购广东信汇公告,步森还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设立信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专门从事金融科技业务。一家从事服饰行业的上市公司,突然转了个大弯。
近年来,步森在经过连年亏损、董事长涉P2P暴雷“跑路”等一系列变故后,可以说最值钱的就是上市的壳资源了。2019年4月,步森2240万股份拍卖以2.8亿元的成交价,花落一家名为东方恒正的公司。过户手续完成后,东方恒正持有步森16%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东方恒正联合部分股东上演“逼宫”大戏,控制上市公司意图明显。
东方恒正实际控制人为王春江,同时他还是易联汇华(广东信汇原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步森和广东信汇背后投资人本来就存在关联。这是一个投资人盯上上市公司的壳,随后通过收购等操作,将原有资源打包整合进上市公司的故事。再之后便可继续打着金融科技概念,也许能为连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注入新能量,以求逆风翻盘,赚钱那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然而大家没想到的事,2020年金融科技遇上了监管风险,这条路以后可不好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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