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惩戒百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 5年内暂停支付业务


2021-6-2 20:14

浙江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1日向社会发布公告,对100名涉及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实施惩戒,上述人员将在办理银行和电信业务时受到严格限制。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

公安机关将对重点电信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非法买卖“两卡”的可疑人员。涉案“两卡”较多地区公安机关将逐一上门,与涉案“两卡”开卡人见面,并签订承诺书。

根据公告,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处理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只保留用户一个手机或固话号码,两年内不得办理电话用户新入网业务。

如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惩戒提出申诉的,经公安机关确认后,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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