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百亿洗钱案被诉,通过USDT、黄金洗钱
据海外媒体报道,台湾破获一宗百亿洗钱案。
诈团水房主嫌谢志明涉嫌于2021年至2022年间,涉嫌指挥洗钱集团透过虚拟货币交易、买卖黄金或保单等方式洗钱,金额达101亿1093万余台币(约22.6亿人民币)。台北本地执法机构,搜获了167万余颗泰达币(USDT)、现金及金饰等。近日,根据加重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一般洗钱罪、特殊洗钱罪等相关规定,本地监管机构起诉谢志明等14人。
检方查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间,谢志明的女友陈意婷担任会计兼车手,替谢志明管理帐务,并以欣艺公司名义,注册当时仍未破产的美国FTX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帐号。
检方指出,谢志明旗下有10余名车手,其中由王宏期担任钱莱买卖企业社、宇多田买卖企业社等8间企业社负责人,提领来自8间企业社或其他不详管道的诈欺与无合理来源的款项,再存入谢志明指定的欣艺公司、三井贵金属商行等公司的金融帐户。
针对几间营业额不到百万的企业社,为何有财力买卖巨额黄金、虚拟货币,谢志明供称,资金是向几年前中了乐透的哥哥借来的。
检方指出,谢志明取得相关款项后,换汇成美金并外汇至FTX平台购买泰达币、以三井贵金属商行名义收购黄金,至工厂提炼铸造成金块后出售,或以购买保单趸缴投资等方式,掩饰、隐匿、移转而洗白诈欺、无合理来源、与收入显不相当的款项,共计101亿1093万852台币。
2022年9月间,台湾北检指挥刑事警察局第四大队侦办搜索谢志明等人住处及营业处所,将人拘提到案,扣得现金400余万台币,美金、日币、泰铢及英镑等外币共百万余台币、大量金饰及碎金、167万1969.69颗泰达币。其中,涉案的泰达币经北检委托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于去年6月9日侦查中变价拍卖拍得5172万3700元。
检方今侦结,依刑法之加重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一般洗钱罪、特殊洗钱罪等罪嫌,起诉谢志明、陈意婷及车手共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