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深圳支付机构被罚!顺丰支付“首开纪录”
5月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深人银罚〔2025〕16号-18号)显示,两家支付机构被罚。
信息显示,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顺丰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1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是2025年4月29日。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这是顺丰支付首次被人民银行处罚,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都是支付机构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此外,为加强支付账户管理,顺丰支付曾于去年9月对长期不使用的个人支付账户展开了一轮清理工作。清理标准是:截止2024年7月1日,开通满三年且近三年无主动或被动资金交易,同时支付账户余额为零的顺手付账户。
顺丰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并于同年12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顺丰支付是顺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通过“顺手付”平台,顺丰支付主要服务于顺丰生态,为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支付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顺丰支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OOI BEE TI,中文名黄美智。根据公开资料信息,黄美智为马来西亚国籍,1996年6月毕业于英国伦敦泰晤士河谷大学的会计与金融专业。OOI BEE TI在华为有着深厚的职业背景,曾担任华为亚太区资金总监及华为集团区域资金管理总监的职位。自2010年加入顺丰以来,她便一直致力于资金管理工作,目前还担任了顺丰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位。
另一家被罚的支付机构是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快付通”)。具体来看,快付通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没超350万元。此外,时任快付通财务总监胡某贵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9.5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快付通成立于2009年,是首批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之一,获准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广东省)、互联网支付等业务。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快付通的支付业务类型也变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广东省)”。
快付通原名“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进行了更名。快付通最早发起组建方为原深圳市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后改制为企业,更名为深圳市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原来通过下属子公司控股快付通,但后来持股降至20%。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股权数度挂牌出售。
2021年,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的《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公告》信息,快付通20%股权以5708.232万元挂牌出售。2025年1月,快付通的这部分股权以5911.66万元再次挂牌出售,按此价格估算,快付通整体估值接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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